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年04月22日 06:1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使用累计不超过4亿元(指人民币元,下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操作,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受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

  由于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制度要求,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公司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可控性。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4)公司监事会将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资金充足且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产品,同时公司已制定了较完善的风险处置预案,投资风险可控。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四、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使用累计不超过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使用累计不超过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此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按准则解释15号要求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15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主要内容: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根据新旧衔接要求,对于在首次执行准则解释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免于审议,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15号,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现金流的影响为0,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在累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的额度内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累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

  3、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4、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金额范围内签署与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7、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公司会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付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与外币付款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控制和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是可控制的。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可以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是必要和可行的,且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和期限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且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丛强滋先生,董事、总经理宋森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荣波先生,独立董事姜爱丽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32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2022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41,911,338.4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41,911,338.41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对各项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审计部负责人杨小利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杨小利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及提名,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杨佩霞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杨佩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杨佩霞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10月就职于新北洋,曾任公司国内销售中心商务部副部长、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国内销售中心副总经理、风控部副部长。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风控部部长。

  杨佩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或“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7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对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了专业意见。

  2、公司在公司网站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9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公示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7月30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

  3、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1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4、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就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年9月8日,完成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新北JLC1,期权代码:037168,授予数量1,500万股。

  6、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1、终止原因

  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次激励计划中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前所处的行业市场环境相匹配,预计未来极有可能无法达成激励计划中设定的各项业绩考核指标,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员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考虑,拟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与之配套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2、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

  本次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需注销15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003.8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及注销股票期权事项。

  三、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后续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承诺,终止本激励计划后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及机制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充分考虑行业、市场环境并结合同行业成功经验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研究其他有效激励方式的可能性,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并请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员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

  七、法律意见书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应就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7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87,7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7,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211,981.1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9,788,018.86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12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19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34010002号验证报告审验。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截至2022年底,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并将其中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7050170620100001124,存放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同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9年12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完成注销手续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因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由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公司计划分别以增资和委托贷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020年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44,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7,978.80万元为数码科技提供委托贷款。其中2020年1月20日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20,000万元。2020年1月21日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1,978.80万元。2020年2月28日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6,000万元。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设立了如下募集资金专户:(1)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设立账户37050170620100001125;(2)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设立账户38170188000098703;(3)在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里支行设立账户817820201421003366,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与本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完成注销手续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本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表1: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行政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丛强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81,822,828.91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182,282.89元、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4,091,141.45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93,741,196.61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3,290,601.18 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655,203,955股扣除同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221,900股后的652,982,0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1.5元(含税)。上述分配预案合并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7,947,308.25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3,578,223.73元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因此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共计161,525,531.98元。

  目前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存在变动的可能。同时公司正在进行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数)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曲国霞女士、姜爱丽女士、季振洲先生和钱苏昕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己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还将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事项一:公司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吴力刚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二:公司与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宋森先生、荣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三:公司与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吴力刚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四:公司与南京百年银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五:公司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宋森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授信额度和贷款授权的议案》

  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额度为10亿元,并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融资合约,授权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鉴于之前担保额度使用期限即将到期,为了保持担保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为荣鑫科技、数码科技、服务子公司、正棋机器人和萤启科技提供担保(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使用累计不超过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累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的额度内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整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宋森先生、荣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0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5、6、8、9、10、11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以普通表决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8:00-11:00,14: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荣  波

  联系电话:0631-5675777

  传    真:0631-5680499

  电子邮箱:snbc@newbeiyang.com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邮    编:264203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 362376,投票简称:“北洋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无指示,则由受托人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行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实际参加监事7名,其中监事聂瑞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袁勇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主席张永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81,822,828.91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182,282.89元、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4,091,141.45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93,741,196.61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3,290,601.18 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655,203,955股扣除同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221,900股后的652,982,0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1.5元(含税)。上述分配预案合并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7,947,308.25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3,578,223.73元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因此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共计161,525,531.98元。

  目前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存在变动的可能。同时公司正在进行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数)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且有效运行,能够适用于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均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关联交易的协议条款、定价方式、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关联监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议事项一:公司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王涛先生、拾以胜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二:公司与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三:公司与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王涛先生、拾以胜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四:公司与南京百年银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五:公司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授信额度和贷款授权的议案》

  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额度为10亿元,并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融资合约,授权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鉴于之前担保额度使用期限即将到期,为了保持担保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为荣鑫科技、数码科技、服务子公司、正棋机器人和萤启科技提供担保(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使用累计不超过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且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员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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