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对汪洋决定逮捕

内蒙古检察机关对汪洋决定逮捕
2021年06月11日 04:08 检察日报

原标题:内蒙古检察机关对汪洋决定逮捕

  本报北京6月10日电(全媒体记者徐日丹 见习记者刘亭亭)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汪洋(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汪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6-17 工大高科 688367 --
  • 06-16 力芯微 688601 --
  • 06-16 嘉益股份 301004 --
  • 06-15 百克生物 688276 36.35
  • 06-11 纳微科技 688690 8.07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