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一场持久战
不仅需要市场主体发挥主导作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也要共同推进,形成合力。
文/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 李均锋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阶段性部署,乡村振兴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近年来,银保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要求,完善政策框架,强化监管引领,推动银行保险业回归本源,提升服务能力,持续改善“三农”金融服务。
成效与问题
银行保险业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便利性大幅提高。目前,银行业网点乡镇覆盖率和基础金融服务村级覆盖率均达到96%,保险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95%。农民人均拥有的银行账户数约6个,银行卡人均持卡量约3张。
二是涉农信贷投放大幅增长。截至2019 年一季度末,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 33.71 万亿元,同比增长 6.8%。其中,农户贷款余额 9.56 万亿元,同比增长 12.8%。
三是农户融资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目前中国的农户大概是2.2亿户,约8000万农户获得了信贷,其中建档评级农户占比约60%,授信农户占比约38%,有贷款余额的农户占比约30%。
四是精准扶贫信贷力度加大。目前,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570亿元,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646万户,覆盖约28%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开发项目贷款余额4092亿元。
五是农村金融降成本效果明显。2018年以来,在加大涉农信贷供给的同时,信贷成本持续下降,实现“量增价降”。
六是农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我国农业保险市场规模已居亚洲第一、全球第二,三大口粮作物平均承保覆盖率超过70%,承保农作物品种超过210种。农业保险参保农户数量2亿户次,承保农作物21亿亩,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84%;提供风险保障2.8万亿元。
与此同时,农村金融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现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能很好地满足新型农业和农村发展需求;为农村地区提供信贷服务成本高、风险大,农村金融服务可持续性面临挑战;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信贷可得性仍然不足,银行业金融机构“难贷款”和农村“贷款难”问题并存;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有待提升,信用信息未能有效整合,信用体系建设仍需加强。
推动金融机构做好支持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不仅需要市场主体发挥主导作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也要共同推进,形成合力。概括起来,就是要“围绕一个目标,抓好两个创新,强化三个引领,落实四项保障”。
围绕一个目标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五大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紧紧围绕二十字方针,明确乡村金融服务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
一是要聚焦产业兴旺,涉农贷款要优先支持发展农业生产,着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合理加大对粮食生产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要发展绿色金融,守住青山绿水,加大对参与生态修复企业的金融支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是要把金融理念镶嵌进乡村治理体系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通过金融知识宣传和教育,强化农村居民的信用意识、风险意识;严格向村民发放用于婚丧嫁娶的贷款,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建设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
四是要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共同致富。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让乡村振兴的路上无人掉队。
抓好两个创新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关键在于深化改革,加强创新,核心是抓好两个领域的创新。
一是深化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创新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要建立完善内部经营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落实三农事业部或普惠事业部“五个专门”经营机制,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创新信贷供给机构合作机制,各类型金融机构要结合各自定位和特长,在客户细分、信贷期限、投入领域等方面深化改革,形成多层次、分工明确、相互补充、各具特色的适合农业农村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增信与风险分担机制,要针对农业农村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抵质押贷款产品,充分发挥信贷+担保、信贷+保险+期货的风险分担作用。
二是利用技术,推动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金融机构在农业农村领域要灵活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线上线下结合,降低乡村金融服务获得成本,解决物理覆盖空白和乡村长尾客户、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难题。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获客能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在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技术如人工智能等解决成本效率问题,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强化三个引领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应遵循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原则,监管部门要从考核评估引领、差异化监管引领、经验推广引领三个方面持续加强监管引领,推动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
考核评估引领,就是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乡村金融服务进行考核,监管部门已经探索多年,但至今尚未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考核评估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不仅是强化监管引领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从制度顶层设计上,形成监管部门推进乡村金融服务工作闭环的关键一环。在考核评估制度设计上,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从“增供给、提质量、促创新、降成本、增效率”五个维度,系统、全面、准确地评价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成效,激励先进、督促后进,有效发挥考核评估“打分器”和“指挥棒”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改进完善乡村金融服务。
差异化监管引领,关键要落实现有的差异化监管政策。近年来,在涉农贷款的差异化监管政策上,银保监会一直积极推陈出新,包括:引导银行业涉农贷款持续增长,普惠型涉农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扶贫小额信贷能贷尽贷;涉农和扶贫贷款不良率可容忍不高于银行平均贷款不良率两个百分点;要求银行制定完善涉农、扶贫贷款尽职免责制度等等。从制度顶层设计上,目前对涉农贷款的差异化监管政策是全面、精准并且具备相当的激励性,关键在于落实到位,见真效、见实效。要继续完善农村信贷统计指标体系,利用准确的统计信息,精准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引导银行进一步细化政策操作细则,将差异化监管政策要求融入银行涉农贷款业务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让金融机构在支持乡村振兴的道路上“轻装前行”。
经验推广引领,就是要总结推广各地农村金融改革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总的来说,就是通过“六个结合”,破解“六大难题”:通过金融机构与基层党政组织相结合,破解基层服务空白难题;通过信息共享与信用评定相结合,破解农村金融获客难题;通过融资与融智相结合,破解产业选择和带动难题;通过银行与担保保险相结合,破解风险分散和补偿难题;通过金融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破解产品和渠道创新难题;通过金融政策与财税政策相结合,破解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难题。
落实四项保障
乡村振兴作为重大国家战略,打的是持久战,要做到久久为功。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相关部门从财税政策保障、货币政策保障、土地政策保障和信用体系建设保障四个方面,完善乡村金融配套政策和基础环境,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财税政策方面,要通过发挥财政金融合力,健全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实现涉农金融业务的商业可持续,形成长效机制。要推动现行的涉农贷款财税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如: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涉农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政策、利息收入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贷款增量奖励补贴政策等,进一步加大对涉农贷款的风险补偿力度,推动银行形成可持续的业务发展模式。要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按照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原则,形成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工作合力,拓宽涉农贷款风险分担和缓释渠道。
货币政策方面,要推动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等专项倾斜政策发挥作用,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供给体制,补充银行资金来源,合理降低银行资金成本,提高银行可持续金融服务能力。
土地政策方面,要围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涉农新型产权抵押、登记和流转体系,使新型产权定价合理、有价有市,为新型产权抵押贷款提供基本制度保障。
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要推动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工商、税务、司法、环保、水电缴费等信息,建立健全农户信用档案,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同时,要加大对农村地区信贷违约行为的惩罚力度,对打击非法集资和逃废债行为作出制度性安排,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利,净化乡村金融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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