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第三批试点之变

高考改革第三批试点之变
2019年05月10日 14:51 财经国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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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改革第三批试点之变

  让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地方实际,更好满足学生成长和人才培养需求。

  文/《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陆涵之

  高考改革又往前推了一大步。

  近期,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发布了本省份实施方案,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除了试点数量和范围大幅增加扩展,与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前两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相比,此次第三批改革最引人注目的是“3+1+2”方案,“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方案进一步突出了物理、历史两个科目在高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大类人才选拔和培养中的基础作用,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学生的选考科目组合,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地方实际,更好满足当地学生成长和人才培养需求。

  因地制宜的新方案

  “3+1+2”模式与传统的文理分科不同。河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区别于传统的文理分科,新的模式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在此方案基础上,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等在12种科目组合中自主选择。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文科固定组合和物理、化学、生物的理科固定组合。

  与之相比,前两批改革试点采用的是“3+3”方案,即在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之外,考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科中任选3科考试。在条件满足时,考生拥有20种选择方案。

  单从考生的选择面看,新的“3+1+2”方案减少了8种科目组合,是否为“3+3”方案的优化版本?原来的“3+3”存在什么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3+1+2”是更符合试点地区实际情况的选择。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采取必选物理或历史的方式,体现这两个科目的重要性,对高中学校推进新高考改革的难度要求也相应降低。同时,这一方案可以被认为是在浙江、上海等省份先行先试基础上,结合各省份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的高考改革方案。

  熊丙奇认为,“3+1+2”方案并非对“3+3”方案的否定,而是从各省份的现实条件出发,采取与现阶段办学条件相适合的科目组合,随着这些省份的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也可调整方案,实行“3+3”方案。

  除了考试科目方案的变化,本轮改革在一些细节上也进行了变动。方案中还将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这样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前述河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文理又分科了吗

  “3+1+2”方案公布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声音认为,虽然新方案给出了多种科目选择,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方案依然是传统的“文理分科”思路。

  比如,“3+1+2”方案要求学生必须从物理、历史两科中选一门,高校在录取时也按物理类、历史类单列计划,分开划线。

  同时,选择了历史科目的考生,大部分几乎不会选择化学和生物等理科科目,方案实施后文理分科的现象依然存在。

  对此,熊丙奇认为,本次的“3+1+2”与传统文理科有三大不同。首先,方案实施后数学科目不分文理,所有学生考一样的语文、数学试卷;其次,传统文理综合变为1+2,物理和历史类学生各有6种科目组合,选择范围扩大;最后,高考填志愿时,传统文理分科学生在选科时不必考虑具体报考专业,但“3+1+2”则需要。

  正是这些变化,让高考改革方案与传统的文理分科区分开来,给了考生更多的选择空间。

  既然“3+1+2”要求选科时给学生更多选择空间,那么学校该如何灵活应对考生的不同选科需求?

  从已经试点的省份来看,很多创新的教学方式应运而生,如学生进校选科制、分层教学、分组学习、走班教学等成为一种教学的新常态。同时,学校组织学生选科涉及到学校具体的师资课程,需要加强学校的师资建设和课程建设。

  避免选科“后遗症”

  由于选科空间增大,外界也出现了一些关于考生选择的担忧:更多的选择,是否会造成考生功利选科,例如弃考较难的化学科目?

  一位教育行业专家告诉记者,新方案出台后,在学生选科方面,客观上确实可能出现一些失衡的情况。

  一是物理与历史选科失衡,更多学生倾向选历史而不是物理科目。虽然物理和历史采取原始分计分,且高校按物理类或历史类单列招生计划,但如果学生觉得物理难,就可能弃难择易。

  二是4选2选科失衡。由于这4门按等级赋分,为获得更高的等级赋分,选这4门科目时也会出现选科博弈,考生们可能会选择更简单的科目,弃考化学这类较难的科目。

  虽然这一问题广受关注,但事实上也可以避免。熊丙奇表示,在“3+1+2”方案中,大学招生专业还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因此,考生必须在选科时有初步的大学专业目标,根据其选科要求选科。

  同时,高校的配合也很重要。例如,高校应通过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提出严谨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一旦高校设立门槛,学生选科过程中除了要分析自己的兴趣、实力,还要考虑未来高考选大学、专业,大学严格要求选考科目,就会压缩功利博弈空间。

  志愿投档方式不变,也为改革后录取操作提供了参考。新高考实施后,湖南省仍主要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考生可以填报多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同时实行不分批次、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方式。

  专家建议,可以将大学招生计划分为物理类、历史类之后,再按大学各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必考一门化学、必考一门生物,或生物化学两门必考等),进一步分为院校专业组,如物理类招生计划,提出必考一门化学的专业,为化学专业组,提出化学生物两门必考的专业为化学生物专业组。学生报考专业组,要根据自己的选科进行,有的某校物理类(或历史类)所有专业组都可填报,有的只能报考部分专业组。

  综合素质评价猜想

  在本轮高考改革方案中,还有一个关键词引发了关注——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新高考改革方案,高校录取依据为考生高考成绩以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还将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记录,建立个人档案。这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学生高中毕业前,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高校。

  同时,在考生分数相同时,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可作为高校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以江苏省为例,省内将全面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着手建立全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同时强化过程性、常态化监管,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可信度。

  不过对于这一变化,也有人担心具体的实施标准以及录取过程中是否会存在问题。

  这种担心不无道理,熊丙奇认为,上海、江苏、浙江都在推进三位一体的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但总体看来,目前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力度、操作模式有限。例如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与整体的高考录取嫁接在一起,学生依然是被选择。

  前述教育行业专家认为,理想的模式是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各大学自主提出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可以申请若干所大学。随后大学对符合标准的学生,结合高考成绩、大学的面试考核成绩和综合素养来进行评价录取。

  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首先建立了标准,保障了高考成绩在录取中的重要性,其次各所大学可以在成绩之外引进多元评价体系。

  甚至,还有专家建议建立起面向农村生活贫困生的独立录取体系。在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录取环节后,出现了农村考生机会减少的担忧。对此,专家提出可以设定面向农村录取的比例,使得农村考生的机会不降反增。

  在这一问题上,已有省份成为了先行者。在实施“3+3”改革方案的过程中,山东各项配套改革措施比较顺利推进,包括完善公费医学生、师范生、农科生招生工作,开展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优化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退役士兵单独招生纳入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体系等,目前已取得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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