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降至每次120元:不得上浮 下浮幅度不限

北京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降至每次120元:不得上浮 下浮幅度不限
2020年06月29日 03:36 北京日报客户端

  原标题: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价格降至每次120元

  本报讯(记者 贾晓宏 孙乐琪 李祺瑶)昨天,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鑫介绍,为进一步降低核算检测成本和市民费用负担,本市调整核酸检测项目价格,6月25日起,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价格由每次180元降低至120元,该价格为最高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不得上浮;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时,也按照相同政策执行。

  据介绍,自疫情开始,市医疗保障局即按照国家要求,将疑似和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检测及治疗相关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等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资金兜底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5月19日起,市医保局商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将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应检尽检”人群纳入保障范围,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的,按规定予以报销,个人负担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

  为进一步降低核算检测成本和市民费用负担,结合检测试剂价格变化情况,市医保局会同卫生、财政等部门同步调整了核酸检测项目价格,从6月25日起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价格由每次180元降低至120元,该价格为最高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不得上浮,但可根据自身情况下浮调整,下浮幅度不限。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时也按照上述政策执行。非公立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如第三方检测机构、非医保定点私立医院等)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检测价格由机构自主制定。

  本市规定的“应检尽检”人群,由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的,由政府资金按照约定标准予以保障。“愿检尽检”人群,在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的,按照政府指导价标准个人自付检测费用;在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的,按照第三方机构自主定价标准个人自付检测费用。

  杜鑫表示,市医保局将密切关注核酸检测价格政策落地实施情况,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同时,综合国家及本市最新要求、核酸检测技术发展进步以及相关成本变化等因素,对检测价格进行动态调整,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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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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