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官“带货”的司法拍卖
2019年12月21日上午,秦淮法院的法官们正在直播司法拍卖。新京报记者 李桂 摄
2019年12月12日,宁波中院直播拍卖的青岛海景房以451万元的价格成交。网页截图
河南新乡红旗法院直播腾房。网页截图
贵州省仁怀市法院拍卖的部分黑社会涉案资产。网页截图
贵州省仁怀市法院拍卖的部分黑社会涉案资产。网页截图
贵州省仁怀市法院拍卖的部分黑社会涉案资产。网页截图
贵州省仁怀市法院拍卖的黑社会涉案资产。网页截图
“女生们,注意了!”说着,夏婕在镜头前翻出了手里那件大衣领口处的吊牌。
那是一件标价600元左右的明黄色仿羊羔绒大衣,在夏婕的直播间里起拍价仅为1元。“大家看一看,还有吊牌哦,我们的衣服都是全新的!”
与绝大多数妆容艳丽、穿着时尚的主播不同,夏婕只化了淡妆,穿黑色法官制服、戴红色领带,左胸前还别了一个小法徽。她是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执行局局长,一名员额法官,她所在的直播间正是秦淮法院的司法拍卖现场。
自2017年起,各地各级法院开始尝试互联网司法拍卖。迄今为止,全国已有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等7家平台提供司法网拍服务。
而2019年12月以来,包括秦淮法院在内的十余家法院又陆续开通了网络直播司法拍卖。直播间里,法官们纷纷变身购物主播,一边回答着“网友宝宝们”的提问,一边做起了卖车、卖房、卖貂皮的“带货”生意。
不过,“带货”从来不是直播司法拍卖的唯一目的。曾经那些线下司法拍卖中的切肤之痛——拍卖机构佣金高昂、串标围标时有发生、法院内部廉政风险等,都在互联网拍卖、直播拍卖中渐渐绝迹。
貂皮、别墅、大金链子
2019年12月21日,秦淮法院执行大厅的角落里,一块深蓝色的“背景布”上打上了红色“拍卖”“直播”字样。这本是一块电子屏,往常用来显示法院通知或“老赖”信息。
为了直播拍卖,会议室里的桌子被搬到电子屏前,桌子前不到两米的地方立了三脚架、照相机,旁边则是专业的摄影棚补光灯。
除了夏婕,这场直播还有两名主播:从直播公司请来的专业主播橘子、秦淮法院网拍负责人费月锦。三个人分工明确,橘子负责活跃气氛、把控流程,夏婕和费月锦负责讲述拍品背景和相关法律知识。
与普通带货直播不同,要想成为司法拍卖直播的买家,竞拍者必须事先缴纳拍品起拍价5%-20%的保证金。这次直播,秦淮法院卖的是4款共500件女士外套,每件起拍价1元,保证金0.2元。
还没顾得上具体展示,费月锦就介绍起了这批衣服的来源。它们源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南京某服装公司欠了一家加工企业的钱,因为服装公司名下已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经加工企业申请、秦淮法院判决,这批衣服的拍卖所得将被用来偿还欠款。
“开始我们也想过是不是可以把这批衣服打包出售,但除了服装公司,很少有人会一次性购买几百件一模一样的衣服,所以法院最后决定把衣服以单件的形式放到网上直播拍卖。”费月锦说,他们想尝试一下,看看市场效果。
对于二手空调、服装这类价值不高的动产,法院执行过程中无需经过专业评估机构估价,法官们可以按经验自行制定起拍价。依据南京中院的相关规定,此类拍品按照价值分为千元以下、千元至万元两档,对应的起拍价分别为1元、100元。“这就是为什么一件标价600元的大衣,我们的起拍价只有1元。”费月锦说。
夏婕在镜头前展示衣服的同时,竞价已经开始。75分钟内,数十名买家对这件衣服出价29次,最终以38元的价格成交。其余的几百件大衣,也在一个多小时的直播后全部拍出。
与秦淮法院批量化拍卖服装相比,许多法院的拍品平日里难得一见。比如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法院拍卖过极具地方特色的貂皮大衣;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拍卖过上千棵还长在土里的林木所有权;贵州省仁怀市法院拍卖过黑社会头目刘某的涉案资产,除了金戒指、金项链,还有一根重约一斤的足金坠链,仅链条就有小手指粗细,下面坠着一块半只手掌大小的观音吊坠,起拍价15万元。
2019年12月6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法院直播拍卖了一套房产,介绍资料里包括一条长约一分钟的视频。视频从房屋进门处开始拍摄,不仅可以看到屋内的法院封条,还能看见每个房间的布局、装修情况,就连水晶吊灯和窗外景色都有专门镜头。
同一天,新乡市中级法院的直播拍卖也跟房子较上了劲:法官在线腾房。那是一处被抵押的房产,新乡法院执行局局长沈志勇缓缓撕开门上的封条,数名工作人员拿着执法记录仪鱼贯而入,一边清点原房主留在屋内的物品,一边将它们搬了出来。
高佣金引发的廉政风险
52岁的费月锦在法院系统工作了十余年,从2017年起负责与司法拍卖相关的工作。与普通商业拍卖不同,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自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用以偿还债权人。
在费月锦的印象里,2014年以前的实践中,司法拍卖多由法院委托专业拍卖机构进行,并向后者支付成交额0.5%-5%不等的佣金。那时候,司法拍卖全在线下进行,竞拍者要先到银行缴纳保证金,再到拍卖现场举牌竞价,法官反而无需出现在拍卖现场。
“过去,每个省的法院系统都有一个拍卖机构名单,各法院通过摇号随机选取拍卖机构。”费月锦说,司法拍卖的拍品中,不乏单价过百万的收藏品和价值上亿的不动产,一场拍卖下来,佣金非常可观。
在宁波市中级法院执行裁决处处长金首看来,对拍卖公司而言,司法拍卖是一个挣钱的好机会。“这么多拍卖公司,你给这家做还是给那家做?虽说是摇号选取,但实际情况很难确定。所以有利益,它就会来围猎执行局法官或者其他负责拍卖的工作人员,进而发生一些不廉洁的事。”金首说。
据人民法院出版社《全国法院决战执行难工作全景报告》:在实行司法网拍前,全国法院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近70%集中在民事执行领域,其中又有约70%发生在资产处置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湖南省高级法院原院长吴振汉、重庆市高级法院原副院长张弢等人,均曾涉及违规司法拍卖行为。
除了廉政风险,线下司法拍卖还可能存在程序不够透明等问题。
2012年左右,金首还是宁波市鄞州区法院的执行局局长。一次,鄞州法院要变卖一批机器,没想到却有竞拍者打来举报电话,称到指定银行柜台缴纳竞拍保证金时受到阻挠。有时,一场拍卖十余人报名,但现场只有两三人竞价。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是竞拍人围标、串标。
“此外,传统拍卖还有一个问题跟它的地域性相关。”金首说,在线下拍卖时代,普通人想要了解司法拍卖相关的信息,只能到法院来了解。法院会提前在门口贴一个拍卖公告,“最多再在本地报纸的角落里登一下”。金首表示,这样会导致司法拍卖的传播面比较窄,溢价率和成交率都不高,“相当于竞买的人少,价格上不去,经常卖不掉。”
从线下到线上
金首曾经就职的鄞州法院是最早“触网”的法院之一。为了规避线下司法拍卖可能导致的各种问题,从2012年起,该院便开始了司法网拍的尝试。
金首记得,那年7月,鄞州法院与宁波市北仑区法院首次与外部网络平台合作,分别拍卖了一辆宝马7系轿车和一辆小客车。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那次司法网拍后,指责的声音铺天盖地:几十名拍卖公司的人站在浙江高院门口抗议,让法院撤销此次拍卖;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也在报纸上发文,称“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的做法不符合当前拍卖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舆论指责,法院系统早有预期,因为司法网拍一旦推开,最先受影响的就是拍卖公司的生意。“后来我们通过媒体做了一些反击,说明法院这么做是合法的。”金首解释,因为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法院“可以”司法拍卖,但没规定拍卖的执行主体,所以实践中既可以委托拍卖机构做,也可以法院自己做。
鄞州法院尝试司法网拍后仅仅一个月,民诉法得到修正,与司法拍卖相关的表述被改成了“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在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谭秋桂看来,修改后的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的财产,这意味着法院自行拍卖的强制程度更高了。
此后,司法网拍的道路似乎越走越顺。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起草,并于2016年发布。发布会上,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表示,在互联网+作为国家战略推进的时代背景下,法院的司法拍卖改革应当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鼓励优先通过网络拍卖的方式处置财产。
在多名受访法官眼中,司法网拍的优势显而易见:没有拍卖公司介入,不再有人抽取高昂佣金,法院也降低了廉政风险;竞拍者之间互不见面,降低了串标、围标的可能。此外,随着拍卖渠道的变化,竞拍者的地域性限制也被互联网打破。
“比如宁波中院在衡水有一套房子要拍卖,如果是在宁波拍,基本没人要。宁波人可能连衡水在哪儿都不知道。”宁波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吕宇说,而且法院还要纠结找哪里的拍卖公司——宁波的拍卖公司不了解衡水的市场行情,衡水的拍卖公司需要对接的工作量更大,“但司法网拍推开后,这些问题迎刃而解。”
吕宇记得,2014年左右,宁波中院要拍卖20多套位于湖北宜昌的商品房,最初找了一家宁波的线下拍卖公司。但因为信息不对称,知道这次拍卖的人不多,没什么人报名,最后一套房子都没卖出去。
二拍时,宁波中院调整策略,在宜昌当地的各大报纸和电视台投放了不少广告,还把房子放上了互联网。经过司法网拍,20多套房产被拍得一套不剩。
法官“带货”
金首所在的宁波中院,是在2019年12月12日开始直播司法拍卖的。直播前20天,她就开始为挑选拍品发愁。
彼时,宁波市各基层法院进入执行阶段、需要拍卖的标的物共有50余件,均由宁波中院拍卖。除了散落各地的房产、车辆,还有一些机器设备、公司股权,甚至土地使用权。鉴于这是宁波中院的司法拍卖首次亮相网络直播,金首希望可以吸引公众关注,所以选择拍品时,她要兼顾种类和地域的丰富性,“各种各样的都要找”。
最先被挑中的,是青岛CBD核心区内的一套海景房,大约120平方米,评估价格约为567万元。此前,这套房子已在网上拍卖过一轮,但最终流拍。
“一般情况下,拍品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最低可为评估价的70%。流拍后,二拍的起拍价最低可为一拍起拍价的80%,也就是评估价的56%。”金首说,如果二拍还没卖出去,拍品就会进入变卖环节,价格更低。青岛那套海景房是二拍,起拍价不到320万,约合评估价的56.4%。
经过一番权衡,最终,一套青岛海景房、一套上海住宅房、上千棵还长在土里的林木所有权、一个后七位数为“1233333”的手机号码等共8样拍品被金首选入宁波中院的直播间。
“双十二”直播那天,向来素面朝天的金首特意化了淡妆:自己涂了粉底,请办公室的小姑娘帮忙抹了腮红,最后还涂了一点口红。衣着方面,她穿了与夏婕出镜时相同的法官制服,这是司法直播拍卖时法院工作人员的标配。
据吕宇介绍,之所以让金首做主播,是因为她在执行领域工作多年,对司法网拍流程很熟,表达能力也强,可以解答网友提问。此外,金首还多次参加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过电视台采访,知道如何面对镜头。
直播前,金首特意研究了其他法院的直播视频,发现有的法官习惯低头看材料,不与网友交流,“感觉很不好”。她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出现同样的错误。此外,她还在彩排时发现,自己稍一转头与其他主播交流,画面就只能拍到侧脸,观感不好。所以直播时,她尽量避免转头。
真到了直播时,金首感觉这和在电视台接受采访还是不一样。“电视台是可以剪辑的,讲得不好,可以剪掉。但直播是落字无悔,讲出去就回不来了。”
好在那次直播非常成功。只用了一小时,所有拍品就被全部拍出。其中,青岛的海景房以451万元的价格成交。包括其他未被单独介绍的拍品在内,宁波中院在这次直播拍卖中的成交额超过一亿元。
金首也认为效果出乎意料的好。直播后,一些许久不见的老同学看了新闻,专门跑来询问:“你们法院的东西还可以拍卖啊?拍卖还能在网上做?还不要佣金?”就连金首出去买菜,也被卖菜的老板认了出来——这就是前两天在网上卖货的法官!
直播不是万能的
但对于法院而言,司法拍卖中的一些痼疾,依然无法靠直播解决。比如在线下拍卖时代就存在的问题——拍品瑕疵担保责任。
在谭秋桂看来,拍卖标的物存在瑕疵的情况下,法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首先要看拍卖前法院是否如实公开了标的物已知的瑕疵。如果拍卖前法院已经公开该瑕疵,拍定人就无权要求撤销拍卖。如果法院事先没有发现或者没有公示该瑕疵,拍定人应该有权请求撤销拍卖。
“法院是有责任鉴定拍品真伪的,因为司法拍卖是一种司法行为。但现在的问题是,法院有没有能力做鉴定。”谭秋桂说,鉴定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特别是涉及奢侈品、名酒等的鉴定,法院自己可能都确定不了真假。
据多家媒体报道,2019年12月,南京某法院的司法变卖中,买受人以11.2万元的价格买下了一款包,后经多家机构鉴定,这是一只仿冒的爱马仕铂金包。但在该法院的拍卖公告中,这只包的市场评估价格为20万元,11.2万元为变卖价,包的品牌未被提及。
谭秋桂认为,从拍卖公告的内容看,法院把它当成了真爱马仕。“这就属于法院公开的信息有误,没有真实反映包的品质。所以法院应当为此负责。”对此,当事法院回应称,将主动联系买受人,结合其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据,按规定予以审查处理。
但西南政法大学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谷佳杰认为,一般情况下,法院只要在拍卖公告中尽到了正常、合理、规范、充分的义务,就不必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比如法院可能会说,我们下面拍卖的是一箱标注了茅台字样的白酒,但不会说我拍卖的就是真正的茅台酒。”
不过在直播拍卖时代,法院、法官从幕后走到台前,竞拍者更会对公权力产生天然的信任。这种情况下,一旦拍品后续出现瑕疵,那么受损的就是法官、甚至法院的形象和信誉。“不良影响可能会被放大。”谷佳杰说。
此外,中国各地、各级法院内案多人少的矛盾并不鲜见。在谭秋桂看来,许多执行庭的法官都在外面查封、扣押财产,当事人想和他们见上一面都难,“所以法官哪有时间直播拍卖?”
但谷佳杰认为,对于司法拍卖来说,任何有助于增加曝光度、提高溢价率的方法,都是正确的发展方向。如果直播能够成为吸引大众关注的契机,这对执行工作本身就是有益的。
虽然去年年底以来,各家法院的直播拍卖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是否要将其常态化、常规化,似乎谁都没有答案。多家法院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年底法院工作繁忙,暂时没考虑下次直播。
在金首看来,直播之初,法院的主要目的是宣传司法拍卖,现在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如果再次直播,传播效果说不定会大打折扣。
“那次直播后,有人问我还会不会再次直播?我只能说,合适的时间,如果有合适的拍品,那也是可以做的。”金首说。
新京报记者 李桂 江苏南京报道 实习生 曹一凡
责任编辑:张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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