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张婷婷
证券从业人员不能炒股,是行业铁律,但红线屡被践踏。原东吴证券某营业部总经理辛某某,借用母亲名义炒股,获利逾千万,被监管部门罚没2187万元,并被处3年证券市场禁入。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是监管罚单的“重灾区”。统计数据显示,去年监管部门共对50余名证券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其中,违规炒股或代人炒股遭罚占比最大。
违规炒股被罚没2187万
证监会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3年原东吴证券苏州滨河路营业部总经理辛某某借用其母亲“傅某珍”的名义开通了普通证券账户以及两融账户,这两个账户对应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的资金来源均为辛某某的银行账户。
另外,这个账户主要通过辛某某供职营业部的IP地址和电脑进行网上委托下单。证监会查明, “傅某珍”账户均由辛某某实际控制和使用,账户交易由辛某某决策并操作。
这个账户自开立至2016年8月31日,累计买入成交金额1002.29万元,累计卖出获利1098.73万元,考虑到余股账面亏损,合计获利1093.93万元。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对辛某某作出没一罚一的处罚,合计罚没收入2187.86万元。同时,由于辛某某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证券交易金额和违法所得金额巨大,情节严重,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东吴证券昨日回复证券时报记者时表示,事情发生后,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采取了积极的整改措施。记者了解到,事件发生后,东吴证券首先免去了辛某某的滨河路营业部总经理职务,要求其积极配合调查;对全体营业部负责人加强培训。
同时,东吴证券表示,将对员工违规交易采取零容忍态度,明确严禁员工出现违规交易行为,持续加强合规培训、系统监测、定期检查。
营业部负责人
是合规管理风险点
有券商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券商营业部里,营业部负责人掌握着最多的资源,但受到的合规监管却相对弱化,营业部负责人是券商合规管理的一个风险点。
“现实情况中,很多券商尤其是部分小型券商的营业部负责人缺乏监管,总部很难进行现场监管,营业部也没有人能够监督他。”有券商营业部负责人此前对记者表示。
前年,原太平洋证券腾冲华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杨某华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累计盈利超千万,被监管机构罚没共计5735万。去年,原方正证券南京珠江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姚某违规炒股,被监管罚没超170万。
责任编辑:张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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