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托管“禁令”频下 8000亿市场谋变
本报记者 朱萍 实习生 刘金健 王明昊 北京报道
导读
有业内人士指出,药房托管涉嫌垄断、有悖医药分开初衷、不能真正降低流通成本、影响两票制实施等弊端逐渐受到业界关注。
近日,广东省卫健委发布通知,要求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在此之前,包括河北、宁夏、北京、山东等12省份已经发文,贯彻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叫停药房托管。
据了解,药房托管现象始于2001年,康美药业、九州通、上海医药、步长药业等都曾在该领域布局,有业内人士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17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估算,药房托管市场规模已经超过8000亿元。
反对者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的“以药养医”,容易导致权力寻租、大型医药配送企业垄断市场等后果。鼎臣医药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认为,药房托管都是名义上托管,实际上还会给医院返利,这有悖医药分开的政策导向。
“大面积叫停药房托管,对企业来说影响较大。首先是资金的损失,包括康美在内的医药企业近年来在药房托管上投入了不少资金,同时企业也失去了优先销售自己药品的优势。相关企业都将进行转型。”史立臣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
多省叫停药房托管
药房托管是指医疗机构通过契约形式,在药房的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其药房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风险的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的经营和管理。托管方接管医院药品采购、配送及日常管理。
药房托管现象肇始于2001年,后一度陷入停滞状态。2009年,新医改提出“医药分开”,旨在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帮助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声明公立医院改革将取消药品加成。
按设想,实施药房托管,不仅可以使医院把药房经营成本转嫁给托管方,还能从托管方处获得一定费用。对于企业来说,掌握了医院药品采购、配送等权力,就等同获得了源源不断的利润。自2013年起,药房托管持续升温,北京、广州、深圳等地都有出现。此前有媒体报道,全国范围内约有半数以上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已实施或计划实施药房托管。
此前,申银万国分析师认为,药房托管是行业发展趋势,是推动医药商业集中化的重要路径,进行药房托管也一度成为股价催化剂。如在2014年初,康美药业迅速开展药房托管,而被资本市场追捧。上海医药2017年年报显示,为进一步拓展医院供应链创新服务,公司共托管医院药房226家,新增97家。
但这也带来了包括利益输送等很多问题。有业内人士指出,早期药房托管实质上就是商业机构或医院独占药房资源,挤压生产企业发展;后随着药企加入药房托管行列,又成为药企向医院返点的工具,形成新的利益输送。原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甚至称,药房托管就是披着羊皮的狼。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20余名代表、委员联合建议规范药房托管,防止其衍变为变相的“以药补医”。2015年3月,湖北省内就曾有超过300家中小医药生产和配送企业联名shang shu,表达反对意见。
史立臣指出,药房托管涉嫌垄断、有悖医药分开初衷、不能真正降低流通成本、影响两票制实施等弊端逐渐受到业界关注。“药房托管都是名义上托管,实际上还要给医院很大一部分利润。”
药房托管实施中的漏洞和问题引起了政府的关注,在经历了疯狂扩张之后,政府向药房托管亮起了红灯。
2016年8月,青海省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要求“严禁医疗机构进行药房托管或承包”。此后几年,多省出台相关文件,明令禁止可能涉嫌药品托管的部分行为。
2018年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药房托管禁令首次上升到国家层面。
2019年1月15日,江苏省卫健委、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全面停止公立医疗机构药房托管的通知》,指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企业托管药房或与企业开展类似业务合作;不得以药品供应延伸服务方式变相托管药房。
药企转型迫在眉睫
事实上,在过去的近5年里,诸多央企、民企将其冠以“药品耗材供应链延伸服务、智慧药房”等名称,揽下诸多药房。
虽然行业反对声一直不断,但因为巨大利益,各企业仍是大行其道。但自2018年尤其是国家层面发出禁令后,各大国企就开始了调整,部分已经在转型。
如国药控股2017年年报显示,其下属公司国药股份,通过非公开发行筹集约人民币10.3亿,主要用作医院供应链延伸项目、社区医院药房托管项目、医院冷链物流系统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不过,在2018年6月,国药控股相关人士表示,公司以前开展过药房托管业务,但不赚钱,而且还存在政策风险,已经不做了。
同在2018年6月份的股东大会上,上海医药的工作人士也表示,传统的药房托管模式不符合国家药改方向,因为还是没有切断和医院的利益链,未来肯定受控制,公司现在做的是以服务换市场。
步长制药2018年6月份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业务模式的议案》,拟将原议案中的医疗机构药房托管业务模式(包括药品、耗材、中药等集中配送等),调整为专业药房业务模式。
而此次广东省叫停药房托管,让此前拥有100多家托管药房的康美药业成为关注的焦点。为此,2月14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咨询了康美药业证代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此次广东省叫停托管药房不会对康美药业产生影响,因为康美早在2014年左右就转变了销售模式,现在的销售模式是“医药物流延伸服务”。
不过,康美药业曾在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年报中多次提及药房托管,并将其作为销售模式之一。在2018年8月发布的研究报告中,华泰证券还曾提到,“药品代理原为公司(康美药业)广东省内强项,近年来通过医院收购、经销商收购、药房托管等方式实现省外输出。”
而在2018年中报中,康美药业却改变口径,在销售模式部分内容中将“药房托管”取消,该中报提到,“报告期内……通过夯实公司医药物流延伸业务,推进智慧药房项目在全国的布局”。
对于“医药物流延伸服务”,前述负责人没有过多解释,但她强调,医疗物流服务不同于托管药房。公司2018年的中报中同样没有对此概念的解释。
在广东省叫停药房托管之前,江苏省早于2019年1月3日发布了《关于全面停止公立医疗机构药房托管的通知》,通知中除了叫停药房托管,还强调在药房供应链优化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开展药品供应延伸服务合作,不得以药品供应延伸服务方式变相托管药房。而“医药物流延伸服务”是否属于前述变相托管药房,目前还没有官方认定。
责任编辑: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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