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是民间高利贷盛行的帮凶

2015年12月28日 15:22  作者:周天勇  (0)+1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作家 周天勇[微博]

  如果没有当年对国有粮食供应体制的彻底改革,能有今天粮油供给充足、价格稳定的今天吗?国民经济的高利贷化,实体经济被贷不到款和高成本的贷款挤垮,实际是维护银行高度垄断体制,推进银行业改革特别缓慢的恶果而已。

银行是民间高利贷盛行的帮凶银行是民间高利贷盛行的帮凶

  从2015年的情况看,银行对中小企和农业农户贷款更加收紧,而且一些大银行,有吸收存款的优势,但由于国有企业贷款需求下降、地方政府及平台杠杆率已高,而自己对大量的一般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户放贷,因信息不对称、不能按照熟人社会原则放款,贷款成本高、风险大,加上贷款给国有、政府和非国有经济风险追究责任不一样,银行还是将款放给国有企业、政府平台,虽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转贷对象因经济下行需求也在收缩,银行还是希望它们从银行转贷而控制风险。

  这样,即使中央和国务院再三要求银行保证对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的比例,但是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农业农户还是贷不到款,或者从非银行机构转贷过来的资金利息仍然很高。

  2016年开始,一方面,实体经济、政府建设领域,一些产能过剩、库存过大的工业和房地产企业,将会迎来关停和倒闭潮,使兼并、重组、破产和重整业务量大幅度上升,政府税费及卖地收入也会相对下降和越来越少;另一方面,中国银行体系中,国有企业、地方政府、房地产等方面的违约会大量发生,显性和隐性的呆坏帐将急剧增加,特别是一些地区的城商行会面临支付困难。因此,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资产剥离和重组后,新一轮的更大规模的企业和政府与银行之间的债务重组,又不得不再次展开。

  因此,从目前和短期的政策措施来看:一是国务院协调银监会,并要求各银行,对大量的能正常运行的企业,紧急改变到期先还款再贷款,改为不先收再放,而是展期并续签合同的方式。

  因为,从调查的情况看,大量的企业,在先收款,再放款的阶段(约为1到3个月),去贷了过桥高利贷,或者加大了企业的资金成本,或者一旦过渡时间拖长,甚至不能续贷,高利贷重压下,必死无疑。

  二是国务院紧急要求银行慎重对待以往企业间联保形成的债务链,遏制对差企业清贷导致大量运行正常联保好企业死亡的发生;建议对将要倒闭企业,进入破产清算剥离重整程序,而对正常运营企业网开一面,避免所有企业都倒闭反过来拖死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暴发。

  2008年底后,由于强刺激经济,实施量化宽松政策,相当多的企业由于无资产抵押,地方政府协调当地好中差企业相互联保,从银行获得贷款。现在银行为了清贷,降低坏帐率,让各地大量的联保好企业,承担将要倒闭企业的债务,结果是好中差企业全面发生系统的垮塌。

  三是这次一些濒临破产的国有和非国有濒死僵尸企业,应当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结合起来,进入重整程序,银行采取债务减记让步,以抢救盘活,或者部分盘活为宜;企业及其政府及平台呆坏帐的剥离和重组,也与混合所有制和PPP改革结合起来,与资产证券化及交易结合起来,与破产企业中的好坏资产和同年龄段职工留去结合起来。

  四是国务院应提请最高法院,修改民间借贷相对于国家基准利率4倍为合法的司法解释条款,降低为2倍,或者根据借贷的时间,确定利率的高低。时间越长的利率越低,时间越短的利率可高一些。

  根据实业各行业的平均利润率,考虑中短长期融资不同需要,银监部门应当制定细分的指导利率和禁止性的上下限;实业平均利润率,包括短期过桥贷款,其利率水平过高肯定会使商户和企业破产,这种利率的贷款应当视为非法,政府和法律不保护如此高利率的投资者,对发放这样高利率贷款的信托、租赁、小贷公司、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等,应当予以追究。

  而从中长期要降低企业的借贷资金成本,一是要发展股权直接融资,二是要坚决进行打破目前大中银行垄断格局的改革。这里我重点谈后者。

  前述国民经济高利贷化形成的一些原因在于: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银行的高度垄断性,资金在几家大银行中太集中,几千万买家对应着为数不多的中农建工交银行,再通过各种服务理财信托等表内到表外环节流动,垄断导致资金分布和最终价格扭曲,所以中小企业,贷到的总是高利贷资金。

  此外,大中银行为了规避风险,愿意把款先贷给信托、租赁、国有企业财务公司、村镇银行、典当行、小贷公司等中转,都成了从大中银行低进高出的非银行倒钱金融机构。其次,整个社会都有一种投资短期化、高利化、赌博化等“不劳而获、一夜暴富”和“天上掉馅饼”的心态,由此一些融资机构和单位允诺高利率、借新债还旧债的庞式骗局集资,开地下钱庄,也对利率的不合理上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司法解释允许民间借贷“利率可以超过法定基准利息率的四倍”,起到了保护和怂恿高利贷的不良作用。

  实际上银行业的改革,与当年国有粮店改革有特别相似的地方:即粮食的大部分由国有粮食系统掌握,有一部分农民自留地生产的农业产品在体制外,相当于今天大量的低息存款(特别是财政行政事业国企存款资金)集中在四大和一些规模较大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之中,自然人和法人也有一部分资金可自由在国有大银行体制以外留存;

  由于粮油供应的国有纵向垄断体制,导致体制内价格扭曲、粮油不足,体制外黑市猖獗、价格很高,相当于大银行的资金贷款利率低,但是中小微企业得不到,只能从关体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在黑市上获得价格较高的资金;

  体制内的粮票在黑市上可以买卖,相当于今天体制内银行的钱倒给非银行金融机构低进高贷;而自己生产的粮食到黑市上调价卖,以及有黑市粮商,相当于今天的民间借贷、集资和地下钱庄。

  试想,如果没有当年对国有粮食供应体制的彻底改革,能有今天粮油供给充足、价格稳定的今天吗?国民经济的高利贷化,实体经济被贷不到款和高成本的贷款挤垮,实际是维护银行高度垄断体制,推进银行业改革特别缓慢的恶果而已。

  其实,大银行给大企业贷款,中银行给中等企业贷款,小微银行给小微观企业贷款,这是对应的。放几万到几十万款的贷贷,经济学的道理是:熟人社会、信息对称、时间较短、效率较高、相对成本很低、信用抵押担保组合贷款。

  而大银行给小微观企业商户贷款,信息不对称,不是以熟人社会原则放款,而是纵向的评估等措施,时间长效率低,贷款额小而导致其成本较高。这种客观机制的作用,不可能使大银行真正给小微观企业商户贷款。所以,要么中小微一般和创新型企业贷不到款,要么贷到的是灰市和黑市高利贷款,对于促进中国社会的科技创新,推动实用技术产品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在借贷融资上极为不利。

  大银行和普通中小银行也根本不可能给创新型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需要有专门的科技型银行。而技术创新和产品化及市场化的主力大部分是中小微企业,其天使、风投、贷款、股权、租赁、并购和资本市场等等过程是一个融资链,在中国薄弱的环节是信贷和并购等环节。

  如果一个技术创新者,没有贷款融资,全是其他投资性质的融资,其股权就会被投资者稀释掉,事业和财富给人作嫁衣裳。许多技术发明者,或者小本投资于技术产品化的,因贷不到款,而不愿意股权流失,硬是小打小闹、苟延残喘、不惜失败,也不愿意让并购做大使自己失去控制。

  现在一些大银行的支行,说在做科技贷款融资,他们对中央和媒体称完全能解决这个问题。其实根本不可能。创新型中小微企业企业的贷款:

  (1)从宏观上讲,是一个细分的市场,从一些发达国家的实践看,需求规模并不大,所有的大型和普通银行都去做,竞争激烈、银行内部专业的机构所得到的市场份额很少,绝大部分都会亏损。因此,一个国家,也只能有很少数量的科技型银行在在。

  (2)从专业上讲,银行职员不仅仅是金融和财务型的,还需要有科技各领域的人才,其贷款过程是一个财务和科技专业复合运作的过程,而普通大银行和其他普通银行,供养一定数量的科技金融人才,而市场份额很小的格局下,成本过高,盈利有限,甚至亏损。

  (3)如硅谷银行类的科技型银行,其盈利的60%以上来自于给中小微创新型企业的“投贷联动、认股权证”放款业务,其专业的科技金融职员与全国分专业的有名的天使和风投公司对接,让他们先认定一次技术和市场的风险及成长性,再将贷款的一个百分比并不实际投资,而是在其并购和上市时,行使股权,抛售套现,实现利润。

  这不是所有的银行都能够做成功的业务。也就是说,大型银行,或者其他普通的银行,可以给中小微创新型企业贷款,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幻想。

  消除国民经济高利贷化,根本上要做的工作,就是放宽中小银行设立的数量限制,从美国3亿人口,有各自独立银行8000家的比例看,中国应当有35000家各自独立的银行。考虑中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发展水平比美国低等特殊性,未来应当发展到10000到20000家各自独立的银行。其中特大和大银行,包括中型银行的数量比例在1%-2%之间,绝大多数银行应当是社区为创业、小企业和居民服务的小型银行。

  为防止小银行再度集中化和仅为大企业服务,限制大银行和国有企业入股城市社区小银行。在金融体制改革的战略上,不能再采取变通和中间等有可能出现更恶劣后果的路线,应朝着强化市场竞争方向,进一步放宽银行设立准入、放开存款利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等同步改革。

  如果中国要想让科技创新型的中小微企业真正能贷到款,考虑到实施创新战略、遏制经济下午的迫切性,必须尽快引入硅谷银行业的机制,在全国北京、上海、深圳、武汉、重庆等布局三到五个中小科技型的银行,这有利于“天使—风险投资—科技信贷—股权—并购—租赁—资本市场”完整创新金融服务体系链的发展和完善。

  真正实现“技术—资金—产业”的有机结合。对于我国将创新驱动战略落实到位,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对于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需要开正道、堵斜路,以及行政、法律和舆论引导。对于一些从事借贷的地下钱庄等,包括典当行、担保公司等,选择一批,予以银行业准入,使其合法和正规化。

  (本文作者介绍: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本文为作者独家授权新浪财经使用,请勿转载。所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欢迎关注官方微信“意见领袖”,阅读更多精彩文章。点击微信界面右上角的+号,选择“添加朋友”,输入意见领袖的微信号“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关注。意见领袖将为您提供财经专业领域的专业分析。

意见领袖官方微信

文章关键词: 银行高利贷改革创新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宝万猜想:和局!和局!和局! 中粮宁高宁的阿喀琉斯之踵 万科结盟安邦只是经典商业大战第一阶段 2016年股市有机会上5000点 反腐为何阻挡不了茅台大卖 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十点思考 姚振华买万科给我们的理财启示 地方政府为啥不想僵尸企业死 王石在万科为何没有一个战友 A股价值投资前景是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