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互联网金融足够的试错空间

2015年01月12日 10:22  作者:余丰慧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余丰慧

  微财富兜底中汇给投资者的启示是,金融是高风险行业,投资于诸如实力强的新浪微财富金融产品等抗御风险的能力才大。投资者要投资金融产品特别是风险很大的P2P网贷,必须选择新浪微财富这样的平台,才能使其投资资金安全性高一些。

1给互联网金融足够的试错空间

  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快速发展。从开始不受关注,到今天成为焦点;从起初传统金融不屑一顾,到今天传统金融如临大敌,充分表明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一颗耀眼的新星。当然,互联网金融在快速发展中确实存在着泥沙俱下的现象,突出表现在一些互联网金融业务种类风险较大、集中爆发,其中P2P网贷就是风险日趋突出的案例。

  有关数据预测,到2014年年底全国P2P平台数量突破1500家,而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出现问题的平台高达200多家。由于监管部门尚未出台监管制度准则,P2P网贷发展基本处于放任自流发展状态。重要的是平台老板跑路或者资金链条断裂出现兑付问题后,投资者追索债务难,维护权益难,直接承受资金损失风险。当然,这从根本上来说符合高收益与高风险对称的原则,也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

  面对如此之多的问题P2P网贷,面对风险接连爆发,是否有平台机构自发创出一条对投资者高度负责任,提高投资者资金安全性的路子呢?新浪微财富平台的做法给以启示。

  新浪微财富近日被投资者集体“讨债”维权,因该平台与深圳一家名为“中汇在线”的P2P票据理财平台共同推出的、可随时赎回资金的两款理财产品出现了无法提现的问题。日前,微财富终于公布了解决方案——与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实现本金和利息到期兑付,也就是表态为此事“兜底。

  新浪微财富兜底之举“冤不冤”呢?按理说,微财富其实是一个平台公司,投资者只是参与到了平台当中,并没有跟微财富发生一对一的业务,也就是说,投资者参与这种业务,风险很大程度上要自己承担。从法律上讲,新浪微财富没有兜底的法律依据。而不像一些P2P网贷平台直接对投资者资金进行担保。

  当然,有投资者说,放着18%的高收益率不投资,而投资微财富平台8%的产品,看中的还是新浪的金字招牌。道理上虽然如此,但是,从合同契约法律角度上站不住脚。

  微财富为何甘愿充当“冤大头”,兜底5000万,甚至超过自己全年的收益呢?微财富作为互联网金融这个新兴行业中的先行者,在此次事件处理的过程中,主动承担责任,体现了平台对投资者利益的珍视,更表明了平台持续深耕发展的决心和勇气,为推动整个行业走向成熟而付诸的努力,并甘愿付出代价。

  而“中汇在线”的P2P票据理财平台上投资于其他产品以及其他问题P2P平台的投资者就没有这样幸运了,其资金已经直面巨大风险。

  这给投资者的启示是,金融是高风险行业,投资于诸如实力强的新浪微财富金融产品等抗御风险的能力才大。投资者要投资金融产品特别是风险很大的P2P网贷,必须选择新浪微财富这样的平台,才能使其投资资金安全性高一些。

  这里面给我们的最大启发是,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最新兴的行业,金融行业的高风险属性互联网金融不可能避免和逃避,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可能风险更加大一些,例如P2P网贷就是如此。对风险和问题不必大惊小怪,也不必如临大敌,而是要给其足够的试错空间,给其最大的包容性,给其足够长的观察期。

  而不能因噎废食,或者一关了之,或者制定一道大多数资本和投资者都高攀不起的门槛。遇到风险和问题要合理引导,目的在于解决问题,规避投资者风险,像新浪微财富这样处理才是最佳结果。

  提醒包括新浪微财富在内拥有强大平台者,一定要慎重选择合作伙伴。当然,不一定非要选择国企,关键要选择在行业信用信誉口碑俱佳、实力与自己匹配的合作对象。

  还有一些教训必须汲取。“中汇在线”P2P票据理财平台包括与新浪微财富合作的“汇盈宝”和“PP猫外贸贷”两款产品本身就存在天然的缺陷。利用平台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贷款等中长期项目,怎能够采取“随时赎回”的做法呢?资金来源和运用在期限、流动性管理上严重错配。这就使得对投资者设置的投资期限形同虚设,造成集中要求兑付的恶果。

  同时,票据监管上形同虚设,平台难以控制,最终造成银行承兑汇票被挪用。作为抵押物的银行承兑汇票本身根本没有任何风险,前提是微财富平台必须参与票据管理或者说要看管住票据不被挪用。

  再者,资金监管上没有引入第三方机制是一大缺陷。新浪微财富这类平台与P2P机构合作这种模式,必须引入第三方资金存管模式。形式基本与证券客户交易结算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差不多。一般由银行作为资金第三方存管机构。银行负责资金的监管和运用,负责资金进出通知合作各方,发挥共同监督的作用。借助银行第三方的公信力对投资者资金安全监管有益,也对投资者具有一定吸引力。

  最后,包括新浪微财富在内,一定要与投资者明示提示清楚,仅仅是中介信息平台功能,不对投资者资金给予担保,投资者要自己对自己的投资风险负完全责任,通过法律合同形式彻底打消投资者误认为新浪微财富信用背书的幻想。避免再次充当“冤大头”!

  (本文作者介绍:著名财经金融评论家,知名网评人,著名专栏作家。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十大网评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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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P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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