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未对银行构成实质性冲击

2013年09月26日 10:20  作者:江南愤青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江南愤青 [微博]

  无论是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互联网,他们的本质也是属于金融,也是必然从属于金融逻辑的,在这些大的框架制度性变革不改变之前,互联网金融即使颠覆了当前金融机构,也一样会跟目前的银行机构一样,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赶走一个暴君再来一个暴君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对银行机构是否构成了冲击?在谈这个话题之前,其实我们要先认清一个基本性的问题,那就是由于我国的金融体系其实长期是在相对封闭的体系里完成的,我国过去十多年一直高速增长的环境和竞争性保护壁垒,两个因素的助推下我国的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取得了飞速的发展,这个发展其实是大而不强的,更多是一种垄断下的产物,尤其表现在银行体系。

  可以说,我国未来的任何一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好,还是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好,必然是建立在对银行体系的削弱基础之上的,而金融改革的一系列手段也必然是围绕这么个趋势而制定,毕竟我国银行业一枝独大的格局对我国的整体性金融业形成了太强的挤出效应,让其他金融机构处于极为尴尬的境地。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未来银行业面临各种冲击是必然的,面临着同业的竞争也面临着跨界的竞争,而且竞争的力度也会随着管制的逐步放松而更加激烈和触发实质。互联网金融其实只是大量的竞争中的一种,也并非是最强烈的一种。目前资管领域对银行的挑战可能还要远高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挑战。互联网金融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还会处于夹缝金融领域,哪怕挤入了金融机构领域,也还是更多面对着小额零散领域,这个其实是互联网的特性所决定。

  互联网的优势主要是体现在对大量小额的分散的人工辨别成本极高的领域具备降低成本的优势,但是对于大额个性化的金融产品是不具备优势的。简单的例子,一百笔五十万的信贷业务,如果采取人工逐笔审核的难度是远高于审核一笔五千万的信贷业务的,所以前者可能适合用互联网的方式进行共性化的审核标准,而后者则适合采取人工审核,因为收益远高于成本,没必要用互联网来解决,整体意义不大。

  所以,互联网金融可能更适合在小微企业层面发挥既定的优势。也正因为如此,我个人感觉互联网金融要改变太大的结构的可能性其实是不大的。因为从任何一个国家的生态结构而言,金融的本质其实都是“借屌丝的钱给高富帅用”这个核心,大量的屌丝的更多特性还是给钱方,而不是借钱方。高富帅其实被证明了有赚钱的能力,而且也积累了更多的资源去创造更多的财富,越是发达的基本社会,财富逐渐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也是特性,只是国家采取一系列手段让财富进行再分配来保持社会的整体平衡,这个基本的逻辑体系也就决定了大量的屌丝更多还是资金入口的概念,而高富帅则扮演了更多的资金创造财富的角色。所以,互联网金融要改变大的格局的可能性并不大。

  就实质性的冲击来看,目前由于互联网金融都扮演的还是资金入口的概念,所以,我还看不到太大的实质性业务冲击,即使有,也更多还是观念上的冲击,当然也包括了技术革新性运用的可能性。观念上的冲击主要体现在互联网对客户的极端体验的偏执狂般的追求上,金融机构由于过去十多年的顺风顺水,体制呵护,展现了过于强势的特征,形成了目前普遍性的舆论一边倒的趋势,当然这个有时候也很难说谁对谁错。因为银行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背后都是血淋淋的教训的沉淀,而互联网企业作为攻方,则可以无所顾忌,也让银行有时候无处辩驳,但是总体而言,银行在客户体验上的确可以做的更好。但是要说道实质性的冲击,个人感觉还是过早了,互联网企业获得牌照后,一直监管下的两个业态的竞争就回到一个业态上的竞争了,更多还是效率和运营的竞争以及核心资本的竞争,从全球这么多年的发展历史来看,雄厚的资本、丰富的经验、以及丰富的网点资源,乃至战略布局都是经过大量的时间沉淀和累积出来的。指望一种带有那个共通性的技术来获得突破性的进步,然后超越这些,基本上难度是很大的,可能性不大。当然不排除个别银行在竞争中犯了致命性错误然后退出历史舞台的可能性,但是总体而言倒下比超越要容易。

  所以,我个人的核心观点是,银行业的颠覆必然不是来自互联网的跨界入侵,颠覆银行业必然是来自于一些基础性的金融制度和框架,我自己归纳了我国的银行业面临最大的几个基础性变革,个人感觉首当其冲的可能是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加速,这个是构建银行垄断的一个主要的基础性制度,另外,金融牌照制度管理的逐步放松,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在加上货币发行体制的改革、资管行业的全面放开,这几个制度性的变革出台,才是对银行业的实质性冲击,银行与其担心互联网给银行带来这个哪个的冲击,还不如多考虑这几个大变革下的银行业生存的基础可能更合适。理论上,这几个基础性的制度框架开始之后,所谓的夹缝金融的基础则会逐步的消失,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可能才会真正出现,而不是目前的这种批这互联网外衣的金融机构的本质,那时候可能才有真正的可竞争性,。当前谈互联网金融的意义都不是特别的大,也只有这个时候,互联网金融可能才有正面的积极意义。

  否则在当前的整体体系下,单纯通过互联网金融,来改变我国的金融乱象甚至作为金融补充的意义都不是特别现实,无论是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互联网,他们的本质也是属于金融,也是必然从属于金融逻辑的,在这些大的框架制度性变革不改变之前,互联网金融即使颠覆了当前金融机构,也一样会跟目前的银行机构一样,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赶走一个暴君再来一个暴君的概念。

  (本文作者介绍: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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