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好合同买份保险 十一节日出游谨防旅游花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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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19:0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静涛 张延龙 实习记者 田雨杰) “十一”黄金周将至,很多人都会选择外出旅游度假,但以往黄金周期间,有些市民可能会因为被人哄骗、旅行社不守信誉而败兴;黄金周人流拥挤,也难免会有交通事故、个人意外伤害发生。昨日,西安市消协发布了今年“十一”黄金周消费警示,给准备出游的您教几招“防身术”,提醒市民谨防“旅游花招”。
莫陷入景点购物“圈套” 今年3月5日,来西安旅游的刘先生在某景区参观时,导游称他可免费抽签,刘先生抽完签后,却又被要求购买其他物品解签,刘先生因此分别花费2600元和9800元,买了两件他本不需要的商品,之后,在去机场途中,刘先生思前想后才感觉事情有点蹊跷,感觉上当受骗了,随后他立即去消协投诉,才解决了此事。 西安市消协提醒市民,游客出游时切莫轻信他人游说而改变计划。对他人的极力推荐,对自己有时可买可不买的商品最好不买,以防买到的商品价高质次,影响旅游心情。 选好旅行社签好旅游合同 近日,余先生等十九位老人参加了一个昆明十日旅游团。临上飞机时旅行社就改用了第二套行程方案,但事先未通知旅客。旅途中,游客的吃住游都大幅缩水,住宿条件还由星级宾馆降为旅社。值得市民注意的是,出游前一定要选择资质合法、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同时签订好旅游合同,以明确各项旅游内容安排、标准及违约责任。 出行前别忘买份保险 黄金周人流拥挤,难免有道路交通安全、个人意外伤害等方面事故发生,要提醒市民的是,出行前最好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增强抗风险能力。 另外,游客旅途中一定要保留好维权凭据,因为合同、发票、行程计划等都是重要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将成为有力的索赔凭据。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时,消费者应及时向消协、旅游等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