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曝光十大消费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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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01:19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雷弟明 14日重庆报道 商场拥有最终解释权赠品不三包等名列其中 借着“3·15消费日”的东风,今日,重庆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开了重庆市消费领域的十大霸王条款,它们依次是:商场拥有最终解释权;赠品奖品不“三包”;送彩铃、不申请取
据重庆市工商局新闻中心人士介绍,这次曝光的重庆市消费领域十大霸王条款,是根据市民投票评选出来的。重庆市工商局从2月27日就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公布了市民评选自己身边的消费领域十大霸王条款的办法,市民十分踊跃参加,短短半个月时间,重庆市工商局就收到市民网上和电话投诉1319件。其中,市民投诉最多的是通信行业,高达412件,其次是商业,也有248件;然后依次是水电气(113件)、房地产(89件)、物管(69件)、保险(43件)、旅游(34件)、医疗(28件)、餐饮(21件)。 链接 北京十大案例 又讯 北京市工商局日前公布2005年度十大典型案例。这十大典型案例为:1、苏丹红事件;2、崔各庄乡崔各庄村亚硝酸盐中毒案;3、安会忱销售侵权商品案;4、北京大一种苗有限公司销售假种子案;5、北京九九方元保健品经销有限公司丰台咨询分公司虚假宣传案;6、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月球土地案;7、品品德(北京)国际茶艺连锁有限公司从事变相传销案;8、秀水豪森服装市场经营户经销假冒高尔夫用品案;9、北京裕翔中苑商贸中心销售假冒“皮尔卡丹”服装案;10、北京飞天网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权案。(陈雪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