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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发表声明搪塞薯条致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08:57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廖爱玲) 针对薯条薯片可致癌的说法,昨天晚上麦当劳中国公司在新浪网上发表声明称,凡涉及有关食品的议题,都将“继续采取负责任的做法”,但并未就是否会在包装上标明“致癌”标志作出回应和解释。

  据了解,美国加州方面要求麦当劳等9家快餐店在油炸食品薯片和薯条的外包装上,注明可能含有丙烯酰胺这种可致癌的物质

  

麦当劳在声明中称,关于丙烯酰胺,“客观地说,这个话题自从人类开始做饭以来就一直存在”、“所有生产和销售食品的人和场所……都会无一例外地受到这个议题的影响。”因为它涉及到人们整天都在吃的一些食品,如面包、谷物、咖啡、薯片、橄榄、烤芦笋、甜饼、点心、炸薯条、饼干等,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应该轻易地下某种结论。

  麦当劳表示,凡是涉及到有关食品的议题,都将继续采取负责任的做法,遵循相关管理部门的领导。并称麦当劳的标准完全符合甚至在很多方面超过

食品安全机构的建议和要求。

  昨晚记者试图联系麦当劳中国公司对此声明进行核实,并询问是否决定要在外包装上标明,但对方未接手机。

  北京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认为,作为跨国企业,如果一旦麦当劳

肯德基在美国被正式要求标明警告标志的话,那么它在中国也必须得在外包装上标明出来。

  不过邱律师也表示,对薯条薯片等食品外包装的警示标注,我国法律法规现在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目前无法强制要求麦当劳等商家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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