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机构表态 国家标准委封杀雀巢碘超标奶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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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 07:28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6月8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婴儿配方乳粉中碘含量”问题表态:按照标准化法第三章第十四条“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要求,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婴儿配方乳粉应禁止生产和销售。 国家标准委说,我国现行用于规范婴儿配方乳粉生产的标准为GB10765-1997《婴儿配方乳粉Ⅰ》和GB10766-1997《婴儿配方乳粉Ⅱ、Ⅲ》,两个标准均为强制性标准,分别适用
这是自“雀巢奶粉碘超标”事件发生以来,国家相关权威机构对“婴儿配方乳粉中碘含量”问题的首次公开表态。 据了解,相关质检部门已责令“问题奶粉”企业进行整改,并加强了相关产品的监管和检测。 事件回放 5月25日,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近期该省市场儿童食品质量抽检报告,其中知名的“雀巢”奶粉赫然被列入碘超标食品目录。目前该省工商局已通报各地,要求对销售不合格儿童食品的经营单位予以立案调查,依法暂扣不合格商品;不合格儿童食品生产厂家生产的同类不同批次商品必须先下柜,抽样送检,待检测合格后才可重新销售。 6月5日,雀巢(中国)有限公司首次正式向消费者表示道歉,购买该批次奶粉的消费者不能退货,只能换货,且只能更换其他批次的金牌成长3+奶粉。 6月7日,在经历了消极应对———公开道歉———只换不退之后,雀巢中国有限公司终于在退货问题上有所松动。雀巢表示,消费者如有退货要求,公司可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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