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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推出尚待时日(6)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 14:27 上海金融报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晓蕾建议,集团诉讼机制可以在创业板试点,以提升和强化投资者的监督机制。她说,目前投资者对于自己有什么权利、如何适用这些权利的认识不够,有的甚至是错误的。如果上市公司进行虚假信息披露,给投资者造成很大的损失,证据确凿的,就应该允许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起诉。集团诉讼机制有利于监督成长比较快、风险比较大的创业板上市公司。

  投资者需谨慎参与

  但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存在着较高的经营风险,这种经营风险无法通过制度建设的方式得以回避。据调查,上海的创新型企业成功率只有10%左右,大大低于国际上20%左右的平均水平,更不要说纳斯达克的35%了。东方证券表示,创业板上市公司本身风险就很大,而且良莠不齐的情况可能比较明显。一般来说,有很大一部分公司的生存期限不超过三年,这对投资者来说是需要注意的。而且现在投资者有一种逢新必炒的心态,在介入创业板时一定要避免这种心态。

  银河证券指出,创业企业本身就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成功和失败都是有可能的,而且失败的机会或许更大。所以,对于即将推出的创业板,投资者要改变自己的观念,千万不能以投机炒作的心态进入,不然面临的风险将会超出投资者所能承受的范围。

  事实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有投资者对创业板分流主板市场资金,加剧主板市场的动荡表示出了担忧,但在当前主板市场“跌跌不休”的惨况下,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已是跃跃欲试,希望另辟战场,到创业板去“淘金”。也有理性的散户投资者表示,投资创业板是一个机会,但当前对投资者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一般散户对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认识严重不足。“创业板市场风险太大,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是有关部门必须及早做的事。招股说明书上百余字的统一格式的文字提示远远不够。”

  据悉,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有关创业板的交易规则将在《办法》推出后公布,在投资者准入和具体的交易规则等方面,将与目前的主板市场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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