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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05:4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1月7日公司接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30%的股权,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的有关规定将其中17%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大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的有关规定,将其中13%的国有股权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转让给大杨集团有限公司。划转和转让后,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是:大连一方地产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3%;大杨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0%;大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7%。相关划转、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1月8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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