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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公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05:4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昨日公布了《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以及根据《交易规则》制订的《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指引》。 《交易规则》规定,货币掉期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9:30—17:30,交易会员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进行货币掉期的报价和交易。在交易方式方面,货币掉期交易采用双边询价交易模式,目前可交易的货币对为人民币兑美元、港币、日元、欧元和英镑。交易中人民币参考利率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具有基准性质的货币市场利率,或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外币参考利率由交易双方协商约定。除此之外,《交易规则》还对交易主协议、成交、清算等事项做出相关规定。(王辉)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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