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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龙电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 02:15 中国证券报

祥龙电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资讯 行情 论坛) 公告编号:临2006-15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龙电业”、“公司”)已于2006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并于2006年7月12日发布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知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布关于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定于2006年7月24日召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24日下午3: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20日、7月21日、7月24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4日。

  3、提示性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两次提示性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7月12日、2006年7月18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31号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7 月14 日下午3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工作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已于股权登记日7月17日开始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股份公司董事会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并申请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直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复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方式

  1、股东具有的权利

  鉴于本公司股改对价安排中包含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内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须经股东大会批准。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本次合并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含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详见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七项内容。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表决方案,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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