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后公司被允许引进外资战略股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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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05:05 深圳商报 | |||||||||
商务部、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股改后公司被允许引进外资战略股东 【本报北京电】商务部、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允许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因实施发展战略需要引进境
有助稳定市场 东方证券分析师吴刚认为,该项通知允许股改后的上市公司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实际上是继2002年底批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A股之后,又一次为市场引进长期的投资者,在目前篮筹股价值有所低估的背景下,该项通知有利于稳定投资者的信心。 吴刚指出,我国股票市场明显出现了“内冷外热”的现象。高盛证券认为2005年中国指数有15%-20%的空间;花期认为中国目前股市不具有牛市行情的基础,但是由于很多周期性股票价值低估而认为市场有吸引力,并且认为中国市场流动性充足,完全不用担心新股发行对市场的压力。而中资机构相对来说对市场的判断比较保守。此外,众多国家国有股减持的国际经验表明,集中减持并不会导致市场暴跌及长期走熊,相反部分国家的国有股集中减持均伴随着牛市行情。 有助股改后引进战略投资者 国信证券分析师汤小生指出,表面上看,允许外资购买A股,有可能重新激发市场对外资并购概念的炒作,一些有战略意义的行业和公司将因为并购价值而被市场重点挖掘。但是外资通过二级市场买入A股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的局限性,对于二级市场的资金供求来讲,实际意义并不大;更大的可能是外资通过协议转让受让上市公司限售法人股,为降低未来大量股改公司限售期满的股份抛售给市场带来的资金压力拓开了一条新的途径。 他认为,该通知的特殊意义就在于股改后的上市公司可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这有助于公司完成股改后通过定向增发引进境外外资股东,为股改公司未来的大规模再融资拓展了一个重要渠道,有利于提高一些公司的股改积极性。(深圳商报记者 宋华)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