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石案今日开审 事实认定及性质判断是焦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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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02:16 东方早报 | |||||||||
去年在中国证券市场引爆“强震”、被称为首次揭开中国股市潜规则“黑幕”第一大案的王小石案现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记者获悉,目前,此案的第一被告、原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的两位辩护律师都已接到北京市一中院的开庭通知。不出意外的话,此案将于今天在该院开庭审理。与王小石一同被诉的还有北京华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林碧。据此前有关报道,两人的罪名可能是以出卖证监会股票发审委委员名单共同受贿140万元。另外,林碧被控单独受贿31万元。
据检方指控,2002年2月至9月,王小石与当时担任东北证券有限公司驻福州办事处负责人的林碧共谋后,在福建凤竹纺织(资讯 行情 论坛)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上市过程中,出售非常机密的负责审核该企业的7名委员名单,以便“公关”。后两人向该公司索要贿赂140余万元伙分。 2002年三四月间,林碧还在甘肃某公司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向该公司索要贿赂31万元。此外,王小石还涉嫌在深圳某上市公司发可转债的过程中参与公关、介绍受贿。 此后,经林碧牵线,东北证券有限公司成为福建凤竹纺织的主承销商和上市推荐人。最终,凤竹纺织尽管出现公司董事会董事任满3年后未及时换届之事仍成功首发。对此,王小石起到了关键作用。 “这个案子的关键看两点:一是基本事实的认定,即是否存在涉案事实?二是事实性质的判断,即涉案事实究竟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中国证监会发审委现任委员、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国权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咨询时表示,由于尚没看到起诉书,因此对案件本身不便发表看法。但根据现有情况推断,王小石的辩护律师很有可能从事实性质这一点出发进行无罪辩护———也就是说,他们可能会承认涉案事实,但不承认这一事实构成犯罪。 作者:早报记者 陈其珏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