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股东难觅 财务公司难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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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02:46 东方早报 | |||||||||
中国银监会近日原则通过了《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该《指引》将中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门槛,从3亿元下降到1亿元。然而多家中资企业却因为难觅外资股东,开设财务公司的打算尴尬遇阻。 银监会表示,合理设定新设财务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从市场准入政策方面积极引导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通过发挥财务公司的现金池管理,促进提高企业集团资金的使用效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银监会在对内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的审批中,采取了这样一个“口径”,即财务公司必须有外资参股,否则不予受理,这让有意申请财务公司牌照的大型企业备感困惑。相反,新的监管办法向外资企业打开了在华设立财务公司的大门。 财务公司协会主任赵志军表示,目前外资企业可以在华设立独资的财务公司,因此没有兴趣与中资企业合资,这使得中资企业获得财务公司牌照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赵志军称,设立财务公司可以帮助大型集团统一运作资金,提高效率,又可以参与金融机构间的同业拆借,获得较低成本资金,这是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的主要意图。 据悉,由于难以找到“匹配”的外资合作伙伴,一些中资企业正寻求通过并购已有财务公司而获得这块稀缺的金融牌照。国电集团、中电投正在分别与湖南有色金融工业财务公司及深圳经济特区发展财务公司进行接洽,欲买下两家财务公司,进行重组、拥为己有。 作者:早报记者 毛明江 庹晓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