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完成股改的公司优先安排再融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08:0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毛晓梅张旭东)23日由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商务部五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优先安排再融资。

  再融资政策将与是否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挂钩,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同时,市场化的融资政策成为管理层的取向。

  该意见明确要求,要坚持改革的市场化导向,注重营造有利于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市场机制。根据股权分置改革进程和市场整体情况,择机实行“新老划断”,对首次公开发行公司不再区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优先安排再融资,可以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同时改革再融资监管方式,提高再融资效率。

  作者:毛晓梅 张旭东

  (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