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提速出人意料 42公司一个月急行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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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13:30 证券时报 | |||||||||
本报记者 程林 短短一个月时间:自6月20日试点停牌拉开序幕,到今日最后一家公司中孚实业公布方案,围绕着对试点公司名单的猜测、对方案的争论,以及各市场主体为了自身利益进行的各种交锋,第二批42家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如此牵动人心。
改革提速出人意料 第二批试点能以如此快的速度、如此大的规模出台,42家试点公司同时停牌,令市场上大多数人始料未及。 一家大型券商投资银行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就在6月20日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6月17日),当天是星期五,下午收市刚过,证监会发行部即将第二批试点启动的通知传真给所有45家保荐机构,要求在指定时间上报保荐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材料,其截止时间是周六中午。 “我们项目人员大多数都是连夜加班准备材料,因为事先确实没料到第二批试点的规模会这么大。”上述人士称。 不过也有人士表示了遗憾,一家保荐机构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机构本来准备了一个储备项目,但无奈该上市公司大股东改革意愿不强,因此对价支付方案相对比较差,被有关部门否掉了,该保荐机构的董事长为此“非常生气”。 券商固然在为投行新奶酪而奔忙,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也在上下打探。6月17日当天下午,一家基金公司老总告诉记者,从有关渠道得知,宝钢股份和长江电力将于下一个周一停牌,该人士表示,在报证监会之前,这类大型国企的方案会先报国资部门,基金对它们是否参与试点非常关注。 长电宝钢几轮谈判 在所有42家试点公司中,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最为令人关注。 众所周知,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既是我国流通市值最大的两家公司,也是国内基金最核心的前两大重仓股。据统计,截至2005年6月17日,长江电力、宝钢股份的流通市值分别为190.03亿元、172.85亿元;而长江电力进入93家基金的前十大重仓股,宝钢股份是61家基金的前十大重仓股。业内人士表示,这两家公司对市场的影响实在太大了,它的方案优劣,关心到基金核心资产的命运,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成败。 而围绕着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有过相当激烈的交锋。据记者了解,长江电力曾数度修改方案,并与基金做过几轮交流,与多只大基金进行面谈,并做出了送股、派现结合权证的综合方案,但有些机构仍然表示要继续提高对价支付水平。 而宝钢股份的方案也是一波三折。在最早的时候,宝钢股份对流通股股东抛出了由国泰君安和公司精心打造的权证方案,其内容是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宝钢集团支付的1股股份、2份认购权证和5份认沽权证,但市场对此并不认可,原因在于条款过于复杂不易理解。一位基金经理对记者表示:“我们专门研究金融工程的研究员计算了一整天后,得出的结果是相当于10送2!”在此之后宝钢股份大幅修改方案,提高直接送股到10送2.2股后,而把5股认沽权证取消掉了。 “我们认为权证是个好东西,认购权和认沽权证结合可以更好的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可是市场对此不是很认可,我们也很无奈。”宝钢股份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 长力股份备受指责 作为此前在市场上受关注程度相对较低的上市公司,长力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的10送3方案一经推出,却受到市场和大部分媒体的一致指责,并日渐成为非议最多的试点公司。个中原因,值得思考。 凭心而论,长力股份的10送3方案在42家试点公司中并不算最差的,但公司自身的质地令外界忧虑,对外的沟通也不尽人意,与此同时加上不是很优惠的对价支付,成为众矢之的也就很正常了。 从产业上说,长力股份经营领域主要涉及特殊钢和汽车零部件,主要产品为弹簧扁钢、汽车板簧和优圆,但受制于下游行业的竞争,以及原材料主要是钢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原燃料价格不断上扬,带来公司产品利润空间下降,企业资金风险加剧。从流通股股东结构上看,我们可以发现,长力股份流通股股东缺乏基金的身影,这已经反映了机构对公司前景的态度,而分散的流通股股东加上不尽满意的对价方案,以及自上市以来逐波走低的价格走势,不由得使市场对这家公司方案通过的可能性表示怀疑。 最简单就是最好的? 根据统计,42家试点公司中,有34家仅采用送股方式,4家公司采用送股+派现方式,送股+权证、缩股+派现、转增送股+派现+权证以及回购方式各有1家。在此前,通过权证等工具构建复杂、完善方案的设想,被证明起码在目前这个市场上,它还不被认可。 没有绝对完美的方案,因此我们有理由要求方案更好,但市场中出现的一种倾向使人思考,简单的送股就是最好的方案吗?固然,不少公司高达10送4甚至10送5的方案既简单又使股票的价格摊薄,容易赢得投资者的认可。但是,个别此类缺乏配套措施的单纯高比例送股方案使人迷惘,由于缺乏来自大股东抛售股票价格和数量的承诺、以及对管理层激励机制设计的过于随意,使得来自未来二级市场的压力正在加大。 42家试点方案公布后,市场得到了什么答案?市场永远是对的,还是市场很可能是错的?一切还有待时间去检验。 试点备忘录 5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做好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中指出,首批四家试点公司使股权分置改革开始进入组织实施阶段,明确了“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改革思路以及“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步骤安排,为建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市场化协商机制作出了可贵的探索。为增强试点公司的代表性和改革方案的适应性,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为全面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积累经验,进行第二批改革试点工作。 同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45家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保荐机构可选名单。 6月8日,沪深两市大涨,上证指数(资讯 行情 论坛)暴涨8.21%,两市全天成交高达317亿元,无一交易品种下跌。有消息称,央行将给优质券商提供贷款解决流动资金,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和宏源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暴涨。 6月10日,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和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双双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表决。前者以93.44%的高票通过,后者因赞成票不足三分之二(61.91%)而功败垂成。 6月12日晚,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消息称,为支持证券市场稳健发展,推动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正在请示,拟对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安证券给予再贷款支持。 6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6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正式发布实施《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6月1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国有股股东为保证控股地位所必需的股份应继续持有。 6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已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自股票复牌之日起,其股票简称将冠以“G”标记。 6月1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名单,42家上市公司步入第二批试点。 6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为中国证监会举办新闻发布会,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不是万能的,但不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则是万万不能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不准备再进行第三批试点了。” 6月28日,宝钢股份等6家公司集中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权证首次现身股改方案。 6月28日,金牛能源流通股股东获得的6580万股对价股份上市,股票简称变更为“G金牛”,成为“G板块”第一股。 7月2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股权分置问题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问题,它的解决为市场参与各方提供了共赢的机会,将对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乃至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证监会将陆续出台相关措施鼓励公司参与改革。 7月11日,中国证监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推出一系列稳定市场和推进改革的政策措施:取消政府对国有企业投资股市的限制性规定;加大社保基金和国有保险公司入市力度;增加60亿美元QFII额度;允许基金管理公司用股票质押融资;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新老划断前暂停新股发行,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停止再融资;对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和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保荐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 7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提出上市公司要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遵循充分披露信息等六大原则,保护投资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7月1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更新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可选名单,联合证券等6家券商新近加入该名单。至此,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共有51家。 7月18日,沪深交易所分别推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的《权证管理暂行办法》。 7月20日,42家公司中最后一家中孚实业股改方案推出,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全部出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