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及机构频频违规 制度亟需配套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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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 09:19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乾弘 阎岳 保荐人制度实施以来,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尽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总体状况并不令业界满意。从近期证监会频频召集保荐人、保荐机构进行谈话提醒,以及近期在中小企业板挂牌的上市公司质量来看,要想真正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必须要有其它措施配套,才能造就业界尽职尽责的氛围和环境,保荐制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制度设计之初存有缺陷 在第一批保荐代表人诞生时,市场各方给予了大量的好评,认为这将有效促进投行业的良性竞争局面的形成,各证券公司也将加大对投行业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更重要的是可以推动整个投资银行业学习相关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建立一个具有流动性的投资银行高端人才库。 但事实情况并非如此。由于目前保荐代表人数量有限,属稀缺资源,故而拥有保荐人数量较多的证券公司,会在保荐人的流动上设置种种障碍,阻止其流动。现在此类事件的发生并不鲜见。南方证券的一位投行人士表示,保荐人缺乏归属感,是其违规和闹转会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除了中金公司采用年薪制,目其他国内券商均采用少底薪加高分成的分配方式。这样,保荐人往往看重的是券商的利润分成比例和激励机制,而并非公司长久的发展前景。 除此之外,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中规定,已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的,其资格不是终身制,应当持续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在两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境内外已完成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的要求,否则,将被从保荐代表人名单中去除。这样如果保荐人所在券商综合实力弱,或拥有多于现有通道太多的保荐人资格的投行人员,将面临很大生存压力。其实,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目前拥有保荐人数较多的券商一直通过加薪或签订长期协议等方式竭力挽留原有保荐人,而拥有保荐人数较少的券商与准备拉拢加盟的保荐人之间的联系也从没有断过。 发挥作用亟需配套措施 为了杜绝由于保荐人制度不完善带来的违规现象,有关人士透露,今后管理层将会推出详细的、更具可操作的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行为指引,以尽可能规范保荐人的行为,让保荐制度真正成为优质企业进入证券市场的第一道关口。 对于保荐人违规和各证券公司争夺保荐人的事件不断发生,有专家指出,保荐人违规主要是由于其行为缺乏明确的指引,导致他们存在某种侥幸心理。另外,对保荐人违规的行为,监管层的处罚应该再加重一些。各证券公司对保荐人的争夺,也凸现出保荐人制度在设计时的考虑欠周。 一位从事券商发展研究的研究人员指出,在未来的证券市场上,投行是最能体现券商综合实力的指标,上市项目、尤其是大项目向大券商集中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而保荐人向这些券商集中不可避免。此外,通道制的取消是迟早的事情,到那时,保荐上市的规模和速度将主要取决于保荐人的数量。虽然保荐人资格考试的再次进行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供需矛盾,但保荐人的争夺大战爆发将只是时间问题,而监管层即将出台的保荐制度的配套措施将有效缓解争夺的激烈性。 最后,这位研究人员指出,保荐制度是投行发展中的一个过渡阶段,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壮大,投行业务有必要借鉴国外投行采取的方式,就是采取国外通行的合伙人制,让投行业务逐渐从券商整体运作中独立出来,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纷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