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股新政吹国际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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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00:54 北京现代商报 | |||||||||
在股权分置改革快速推行的背景下,中国证券市场的全流通时代即将到来。我国证券市场有望蜕变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化市场。 从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上看,新办法对200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做了很多修订。许多内容令人耳目一新,尤其是收购人可以用有价证券作为支付手段收购上市公司的规定,这意味着呼吁多年
市场人士表示,国际通行的收购方式大致分为换股收购、现金收购、杠杆收购和要约收购等,其中,换股收购在证券市场中受到很多公司的青睐。在美国,大约有70%到90%的收购交易是以股票加现金作为支付手段的。这是因为,换股收购不仅能更好地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不需要动用大量现金,同时可以通过最低的成本投入控制大量的上市资本,进而取得理想的收购效果。 国际上,换股收购的案例屡见不鲜,如惠普换股收购康柏,美国在线收购时代华纳,沃尔沃公司和雷诺公司之间的重组也采用了换股的方式。香港富豪李嘉诚更是把换股收购运用得炉火纯青,他常常通过自己属下的各公司相互换股,不动用一分钱现金,就使原有各公司的资产进行了更好的配置,从而大大提高了这些公司的市值。 事实上,换股收购在国内资本市场中也不乏先例,首个换股收购的成功案例是清华同方通过换股来实现对鲁颖电子的并购,之后还有新潮实业与新牟股份、正虹饲料与湘城实业等案例。但这些案例仅仅针对上市公司对非上市公司的收购,还没有涉及到上市公司之间的并购。如今,管理层为了迎接全流通时代的到来,在新管理办法中对换股收购做出了明确规定。业内人士认为,该政策的推出意味着在收购主体的放开和收购方式的多样化后,换股收购方式将更多地成为证券市场中资产重组、产业整合和外资购并的主要手段,这也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在向国际化转变的过程中迈进了一大步。 王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