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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华龙破产重整或将恢复上市 清债注地产(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11:02 21世纪经济报道

S*ST华龙破产重整或将恢复上市清债注地产(2)

  清理债务

  虽然在三盛宏业正式入主S*ST华龙后,整个重组的工作进展较为顺利,但是S*ST华龙严重的债务问题成为重组的最大障碍。

  而这一问题也造成了前任大股东——广州市福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福兴)对S*ST华龙重组的失败。

  2004年12月,广州福兴通过竞拍以人民币6642万元获得S*ST华龙3014.6万的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2%),但是广州福兴在后来一年多时间中,对S*ST华龙的重组很不顺利。

  “可以想象S*ST华龙的债务关系是何等的复杂,可能一开始广州福兴并不知情S*ST华龙财务上的巨大黑洞,正式入主后广州福兴才发现重组S*ST华龙的成本太大,于是采取了较为消极的态度。”某证券机构的基金经理对记者分析。

  据公开资料显示,从2004年至2006年,S*ST华龙连续3年亏损;截至2007年6月30日,累计亏损额达88422.58万元,股东权益为-42103.95万元。到2007年5月停牌之时,广州福兴基本上放弃了对S*ST华龙的重组,S*ST华龙面临着直接退市的巨大风险。

  “但是去年6月新实施的<破产法>中的重整制度给S*ST华龙带来了希望。”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如果按照目前S*ST华龙的财务情况来看,对于任何一家公司来说借壳的成本都太大,唯一的路径只能是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来理清公司的债务结构,降低企业的重组成本,而实际上三盛宏业对S*ST华龙的重组正是采取这种方式。

  该知情人士表示,根据相关程序,在法院的介入下公司与各债权人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别签订和解协议,确定债务偿还主体、偿还比例,并重新运营后,于约定期限内逐步偿还。“从债权人角度来讲,重整制度可以提高债权清偿比例,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的范围;而从三盛宏业来看同样将大大降低重组的成本,根据目前国内几起成功和解协议的重整案件来看,债权清偿比例的平均值一般在40%—50%左右”。

  根据公告显示,S*ST华龙破产重整的首次债权人会议将在4月13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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