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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武商董事长回应股东提租议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13:36 证券日报

G武商董事长回应股东提租议案

  董事长王冬生:“不可理解,难以接受”,“一旦审议通过,本人绝对不执行,唯有辞职”

  □ 本报记者 王栓祥

  正陷于股权之争的G武商(资讯 行情 论坛)(000501)昨日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昨天上午,G武商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司董事长王冬生就有关股东向银泰自行召开的股东会提交的关于提高武汉广场商场租金的议案正式表态,认为不管该提案提议者动机如何,但提案内容违背市场原则,脱离公司实际,侵犯了公司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权益。对公司的正常运转、稳定发展带来相当不利的影响,其后果不堪设想,一旦审议通过,将是武商的“灾难”,董事长本人也绝对不会执行,唯有辞职走人。

  9月11日,合计持有G武商的股份比例在5.47%的深圳银信宝、鼎能置业、杭州卓和贸易等3个股东向G武商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武汉银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提交了《关于重新议定1995年1月14日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广场广场营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货合同的议案》,称为维护股东权益,要求从9月30日起把武汉广场商场的租金从目前的平均约2.42元/天/平方米,提高到8元/天/平方米;并称,如果武汉广场不能接受新的租金,G武商完全可以将武汉广场商场收回自行经营。

  对此,王冬生认为,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于武汉广场商场这样一个已经运行了10年的物业,其租金标准的调整,本是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具体事项,但有关股东在未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公司董事会进行任何接触和沟通的情况下,突然提出临时方案,要求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表示“不可理解和难以接受”。

  但王冬生的这一说法遭到了媒体的质疑。媒体认为,按照武商公司章程第113条的规定,当公司主营业务收超过5000万元,净利润大于500万元,成交金额大于5000万元,或交易产生的利润超过500万元时,需经股东大会进行审查和决策,武汉广场商场的租金问题显然已经达到和超过以上标准,应该是超越公司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的职权范围,理应通过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既然这是一项“事关武商集团生死存亡,事关武商集团全体股东的大事”,有股东提此议案,也是合情合理的。

  王冬生认为,该提案提出的新租金标准明显脱离实际,而且将使武汉广场体制优势不复存在,必将导致武广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军心不稳,结果必然适得其反,而且还将使武商集团陷入旷日持久的经济纠纷,最终损害的是广大股东的权益。

  有媒体提问,如果这一提案在9月2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公司将如何应对?王冬生态度异常坚决:“绝不执行”。他说,“自己已经是55岁的老头子啦,身体又不太好,个人准备承担一切后果,大不了辞职不干”。

  就此问题,记者昨天下午采访了武汉银泰有关人士,他们表示,作为这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好这次股东大会。股东的提案是为了维护G武商广大股东的权益,而且,就武汉广场的租金问题银泰也在8月初致函G武商董事会,认为该合同10年租期已到,若按照现行的租金标准继续履行,将对公司的发展不利,同时也有损公司股东的权益。因此,从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银泰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好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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