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股改方案:流通股东每10股送获3股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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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07:51 证券时报 | |||||||||
(记者 李烨) 鲁西化工(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向全部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送3股支付对价,非流通股同时获得流通权。 公司全部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所持有的鲁西化工非流通股股份在取得流通权后的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述承诺基础之上,唯一持股比例超过5%的控股股东山东聊城鲁西集团补充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鲁西集团持有的鲁西化工现有股份3年内不减
在对价方案中,暂时锁定的2.307%个人股也同样获得对价,但因为该部分暂时锁定的个人股按规定流通上市时间需自2003年3月28日起满3年,故该部分股东通过对价获得股份的流通上市时间与其原有股份的获准流通上市时间一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