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0年证监会已将打击内幕交易当成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据证监会负责人透露,仅今年1-10月,证监会新增非正式调查案件100件,和内幕交易有关的74件;正式立案的88件案件中,有42件是内幕交易案件。高淳陶瓷案、中山公用案、黄光裕案、上海祖龙案等一批内幕交易大要案在今年相继查处、判决。【评论】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五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该意见主要涉及内幕交易信息保密和打击内幕交易两方面。【详细】
将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改善环境、打防结合、监管协作等方面从严打击防范内幕交易行为。【详细】
当前,内幕交易的方式更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主体更加多元,危害进一步加重,打击、防控难度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将切实贯彻落实《意见》有关精神,做好打击、防控内幕交易有关工作。【详细】
国家预防腐败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进一步从源头上切实抓好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防止出现“部门权力利益化、不当利益合法化”的问题。【详细】
监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11月18日表示,培育对内幕交易行为“零容忍”的社会氛围,切实防范国家工作人员泄露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行为。【详细】
国资委将及时制定和发布有关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股东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进行部署。【详细】
11月4日,上交所发文再次强调严把内幕交易,提出从五方面完善监管。【详细】
防控和打击内幕交易是公开的投资环境、公平的证券交易、公正的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详细】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任黄炜表示,包括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法律制度,需要有司法等相关方面的配合支持。目前,关于内幕交易相关民事赔偿和司法惩治,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机关都在积极探索。【详细】
9月17日下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证实,天山纺织在2009年7月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重组方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迪投资")总经理姚荣江和公司副总经理曹戈等人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
今年7月15日,中山公用公告显示,公司原董事长谭庆中和原总经理郑旭龄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犯罪被刑事拘留,7月5日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一公告将尘封了3年之久的内幕交易案打开了冰山一角,中山公用2007年16个涨停背后的秘密被揭开。
2010年8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黄光裕案作出终审判决,对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4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判决维持不变,而对其妻子杜鹃因犯内幕交易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改判为处有期徒刑3年且缓期3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杜鹃于当日被当庭释放。
粤富华公告称,曾于2008年5月17日公告原高管人员李际滨因"涉嫌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宜。2010年8月27日,李际滨、黄文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没收李际滨因内幕交易产生的违法所得6.94万元,并处以6.94万元罚款;没收黄文峰因内幕交易产生的违法所得4.88万元,并处以4.88万罚款。
7月2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法人单位内幕交易案,被告单位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祖龙)犯内幕交易罪,判处罚金1915余万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1915余万元;被告人陈榕生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6月19日,*ST得亨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认定,辽河纺织、由春玲从事内幕交易,决定分别给予*ST得亨、*ST得亨关联公司辽源辽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警告,并各处以30万元罚款;分别给予由春玲、赵利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3万元罚款。
2010年6月29日,南京原经委主任刘宝春、其妻陈巧玲涉嫌股市内幕交易罪案,在江苏南通市中级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这是全国首起国家机关人员涉足内幕交易被刑事起诉的案件。
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四川省司法系统获悉,经中国证监会移送,管亚伟涉嫌内幕交易罪一案已被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侦查终结,并移送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已指定该案由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目前正处于审查起诉过程中。如果最终被起诉并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管亚伟将面临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的刑罚。
中信证券投行部执行总经理谢风华,因涉嫌ST兴业重组项目中重大内幕交易的操作,证监会于今年3月介入调查。约两个月前,谢风华以休假之名前往香港,此后音讯全无。谢风华事发5个月后,证监会宁波监管局的一纸公告,宣告谢妻安雪梅亦已失踪。
从2009年11月20日荣膺“地王”,到2010年4月14日接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在短短5个月的时间里,大龙地产经历了从“天堂”到“地狱”的落差。
证监会五位局长先后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详理了今年国家在打击内幕交易方面的工作和方案。五位局长透露,为更有力地打击内幕交易,证监会将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今年前10个月,在证监会新增的100件非正式调查中,内幕交易就有74件,打击内幕交易在我国证券市场稽查执法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
叶檀认为,对于涉及内幕交易的企业和人员,应该强调民事赔偿。道德风险防火墙和激励机制应被建立起来,如禁止进行利益输送和信息泄露,若公司出现股价异动和业绩变脸,应拒绝其上市或令其进行民事赔偿或退市。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锋表示,反内幕交易的重点,应当从个人转向机构。在构建反内幕交易路径方面,应将内幕人员知情人登记机制,转变为黑名单制和观察名单制,缩小内幕人员的范围的同时加大打击力度。
对一些大案、要案予以“重点打击”,在这方面过去监管部门还是有所欠缺的。不仅有必要重点打击大案要案,而且还应该加大查处的力度,要做到从重处罚,及时处罚,以增加打击内幕交易的震慑力。
内幕交易是中国股市目前最大的弊端,几乎每一起重组案例中都存在着内幕交易行为,尤其在创业板和中小板,内幕交易已经登峰造极。所以,从市场交易层面看,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不仅具有紧迫性,而且绝对有必要。
【结束语】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的一颗“毒瘤”。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内幕交易方式更加多样,操作手段更加隐蔽,涉及内幕交易的主题更加多元,防控内幕交易的任务也更加复杂而艰巨。上述案例不仅揭示出内幕交易不同的违法手段和严重的违法后果,彰显出监管部门的执法决心,同时也在时刻提示着广大投资者远离内幕交易。【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