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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利750万 南京原经委主任涉内幕交易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 11:30  财新网

  刘宝春参与重组江苏高淳陶瓷期间,将未公开的信息通知其妻,让其多次买入高淳陶瓷流通股,抛出后非法获利人民币近750万元

  【财新网】(实习记者 许菁 8日发自北京)6月29日,南京原经委主任刘宝春、其妻陈巧玲涉嫌股市内幕交易罪案,在江苏南通市中级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江苏《现代快报》报道,刘宝春、陈巧玲内幕交易案,是全国首起国家机关人员涉足内幕交易被诉讼刑责的案件。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刘宝春于2009年2月至4月间,代表南京市经委参与重组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其间,他将未公开的证券交易价格信息知其妻陈巧玲,并先后多次买入高淳陶瓷流通股,抛出后非法获利人民币近750万元。

  据了解,法院方面将在进一步审理之后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刘宝春,江苏兴化人,1965年出生,哲学硕士,2008年3月起出任南京市经委主任,副厅职干部,此前历任溧水县委副书记、县长、南京市委工交工委副书记、经委副主任等职。

  陈巧玲,系刘宝春之妻,1964年出生,案发前系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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