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按《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要求,国资委将及时制定和发布有关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股东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进行部署。
该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应当尽快建立健全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负责内幕信息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配合上市公司按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并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要建立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特殊决策程序;在相关证券停牌前,不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就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有关事项进行汇报、沟通或报送书面材料。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严格落实“先停牌、后沟通”制度,并加强对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防控内幕交易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上述负责人同时表示,按《意见》要求,国资委抓紧研究对内幕交易防控工作进行考核。同时,组织开展国有股东全面自查活动。各国有股东要认真对照《意见》和通知的精神进行自查和整改,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此外,要联合证监会进一步加大对国有股东相关人员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的培训力度,强化国有股东的守法诚信意识。(郑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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