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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原老总涉嫌内幕交易罪被移送检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2日 04:31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叶勇 ○编辑 裘海亮

  通威股份11月9日公告,同意管亚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聘任严虎为公司总经理。

  不过,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四川省司法系统获悉,经中国证监会移送,管亚伟涉嫌内幕交易罪一案已被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侦查终结,并移送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已指定该案由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目前正处于审查起诉过程中。

  据本报记者了解,该案涉案金额巨大,管亚伟已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等待检方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最终被起诉并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管亚伟将面临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的刑罚。

  通威股份总经理管亚伟涉嫌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6月8日通报的6起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中的头一个,也是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出台“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的立案追溯标准”新规后的首批内幕交易案。通威股份2008年1月启动收购四川永祥部分股权,2008年6月启动定向增发。管亚伟因工作关系知悉上述两项内幕信息,并利用他人账户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大量交易“通威股份”股票,涉嫌构成《刑法》第180条规定的内幕交易罪。

  管亚伟假借自己司机高某账号进行内幕交易。通威股份在收购永祥股份股权涉足多晶硅这一事件过程中,股价从公告前涨停之前的价位到公告后的最高价,整整翻了一倍。定向增发事件过程中,股价则在6月18日至7月14日的19个交易日里,累计上涨了59.37%。

  不过,从6月8日至今,通威股份始终未公告管亚伟涉嫌内幕交易罪的任何信息。从6月8日至11月8日的5个月中,管亚伟仍然挂着通威股份总经理的头衔。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所谓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根据《刑法》第180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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