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据财新网昨日报道,6月29日,南京原经委主任刘宝春、其妻陈巧玲涉嫌股市内幕交易罪案,在江苏南通市中级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这是全国首起国家机关人员涉足内幕交易被刑事起诉的案件。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刘宝春于2009年2月至4月间,代表南京市经委参与重组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其间,他将未公开的证券交易价格信息告知其妻陈巧玲,并先后多次买入高淳陶瓷流通股,抛出后非法获利人民币近750万元。
刘宝春是江苏兴化人,1965年出生,哲学硕士,2008年3月起出任南京市经委主任,副厅职干部,此前历任溧水县委副书记、县长、南京市委工交工委副书记、经委副主任等职。
陈巧玲,系刘宝春之妻,1964年出生,案发前系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两被告人因涉嫌内幕交易罪,于2009年11月23日被江苏省公安厅刑事拘留,12月30日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该股由于过去两年持续亏损,如今已“披星戴帽”,股票简称变更成*ST高陶。昨天报收33.25元/股,目前是两市第一高价ST类个股。
2003年1月上市的高淳陶瓷,股价一直不温不火,2009年4月20日突然涨停后当晚,公司发布公告宣布重组。一个月后,高淳陶瓷宣布与南京第十四研究所进行资产重组。从复牌的2009年5月22日开始,连续10个涨停,股价从停牌前的8.13元上升至21.07元,上涨幅度高达180%。
异常波动的股价,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经过调查发现,刘宝春、陈巧玲涉嫌内幕交易。
据公诉机关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宝春于2009年2月至4月间,代表南京市经委参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及其下属企业国睿集团有限公司与高淳县人民政府洽谈重组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将该信息告知被告人陈巧玲。
两被告人在价格敏感期内,使用其家庭控制的股票账户,通过网上委托交易方式先后多次买入高淳陶瓷流通股,抛出后非法获利人民币近750万元。庭审中,被告人刘宝春的辩护人为其作了无罪辩护。
该案由公安部交江苏省公安厅侦办,江苏省高院指定由南通中院审理。据悉,法院将在进一步审理之后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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