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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我来到这里的动机不算高尚,我起得到的作用却能兴国安邦,揣着一份妄想和九份‘坚强’,六千万里有我一位股民老张……”这首流行在网络和股市间的民谣式歌曲,在用一种近乎自嘲的方式来宣泄出普通投资者内心的淳朴和简单,或许一切都不会太简单,从国有股减持到全流通,再到股权分置改革,我们走过了一条太过曲折的路,路的两旁,时而山花烂漫,时而杂草丛生……
   伴随着股指的一路下跌,开弓没有回头箭,股改十分坚强的踏步向前,并且义无反顾。摸着石头过河的日子令人战战兢兢,股市成为千万股东和亿万财富的利益博弈场,近乎悲壮的每一个向前的脚步该需要怎样的逻辑和考量。博弈需要公平,作为市场弱势群体的中小股民该作出怎样的期待,各种声音响起的时候,我们需要倾听,更需要甄别……[发表评论]
大转折时代谁成了非流通股东的代表
  [引子]:面对突如其来的股市大转折,有人欢心鼓舞,有人忧心忡忡,更有好针砭时弊者,跳出来忧国忧民一番。其中不乏业界专业人士,甚至经济学泰斗……毕竟,这场改革已经超出了股市本身,已经触及了更多人的神经。市场需要不同的声音,学术问题需要白花齐放,管理者需要寻找更多的平衡点……见诸媒体的主要反对意见有以下三种:原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司司长、现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管维立撰写三万言书———《中国股市的荒唐一幕》,全面否定股改;吴敬琏则认为“千点托市不应该,补偿流通股股东不尽公正”;宝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美国新桥投资集团的中国董事总经理单伟建,对现行对价方案提出强烈质疑……[发表评论]
两位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强出头
  致上市公司董事长的公开信 单伟建:我为什么投反对票
  补偿流通股的主张,前提错误,逻辑混乱,没有可信的事实说明其合理性。实施这一补偿,损害了市场经济和产权制度的基础,破坏了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另一方面,如此行事对于弥补投资者损失,平息市场情绪和恢复市场信心,以及促进股市健康发展,却又作用甚微,反而会扰乱市场,打击投资者的信心……(全文)[发表评论]
  国际市场上从未闻有向其他股东赠送股权和股票认购权的先例,尽管大股东利用二级市场部分或全部出售其股权者屡见不鲜。中国宪法规定国有财产不可侵犯,私有财产亦予以保护,产权神圣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以赠送的方式牺牲、侵犯或剥夺任何合法所有者的权益,在产权明晰的市场经济中缺少基本的商业逻辑和法律基础。法人股流通需要向流通股东赎买缺少法律、市场、逻辑和历史的依据……(全文)[发表评论]

吴敬琏语不惊人死不休

 吴敬琏:千点托市不应该 补偿流通股股东不公正
    证监会已经把股权分置改革的决定权交给了流通股东了。流通股东处于优势地位,那么当然他们可要求更多的补偿。但这样的结果对于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是不是公正的。老实说,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补偿。因为从2001年到现在,这个股权已经变化这么多了,谁受了损失,你补偿给谁?按照什么标准补偿啊?
    现在这个是权利不对等的。现在方案通不通过权力完全在流通股手里,这是证监会交给他们的权力。权利是要平等、对等。为什么流通股东的权力要大于非流通股东呢?……但非流通股东最终是谁呢,是全体人民……
(全文)[发表评论]

保护胜利果实 把握股改方向

   以上三位质疑的具体指向各不相同。管维立先生认为股改出现了方向性问题,有论者尖锐地指出,“其实三万言书要否定的不仅仅是股改,而是整个中国的资本市场”;而吴敬琏与单伟建则以成熟资本市场作参照系,认为对价与对价的支付程序已经违背了市场原义,是对非流通股股东产权的一种剥夺。的确,缺乏法律依据是眼下股改的硬伤。股改的目的是为了什么?正是更好地保护产权和投资者权利,且看口诛笔伐如何暴风雨般扑面而来……[发表评论]

股改拥护者口诛笔伐

  在股权分置状态下以虚高价买入,并在股权分置状态下以虚高价卖出,无须补偿。而当今持股者,在股权分置状态下以虚高价买入,将在不含溢价的全流通状态下持股或卖出理应获得对价(全文)[评论]
  作为独立董事,单伟建和管维立还是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屁股决定脑袋。既然屁股坐在独立董事位置上,就应该用独立董事的脑袋而不是专家学者个人的脑袋说话与投票……(全文)[评论]
  吴敬琏这一回代表的居然是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居然把非流通股股东和全体人民画上了等号。难道他真的不知道这个市场有将近300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是私人资本家吗?(全文)[评论]
  将制度缺陷所导致的问题,用根本无法调节的法律来解决,这本身就是错误的。依靠在股市存在之前建立的简单的法律体系根本无力调节中国证券市场所面临的道德难题。(全文)[评论]

  将制度缺陷所导致的问题,用根本无法调节的法律来解决,这本身就是错误的。依靠在股市存在之前建立的简单的法律体系根本无力调节中国证券市场所面临的道德难题。(全文)[评论]
  判断政策优劣的标准只有两条:是否有利于中国股市的市场化改革,是否有利于保护大多数投资者的利益。我想,以上三位专家对这一点应该不会有异议吧……(全文)[评论]
   简单来看,“万言书”及其支持者们所使用的为“法理逻辑”,而反对者们则是依据“历史逻辑”。由此,问题就转换为了法理与历史之争。在这类问题上进行辩论,或许永远得不出什么胜负。但是,如果承认中国股市是“新兴加转轨”的,那么历史逻辑似乎更有利于改革实践的展开。法学界不是有“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它的法制,而法学家创造的仅仅是关于法制的理论”的至理名言吗……(全文)[发表评论]
权威部门终于表态
  尚福林回应“流通股股东成为强势”的说法本身就暴露出了轻视流通股股东权益的态度。他强调,流通股股东本来就应该是上市公司乃至市场的主人,本来就应该是与非流通股股东有公平权利的群体。但是他们的地位实际上是弱势,所以流通股股东必须是证券市场的重点保护对象……(全文)[评论]
  目前没有一个统领股权分置的法律,大股东支付何种对价、支付多少对价、支付对价的程序都欠缺法律依据。
  在国资委近日上报给国务院的一份报告中,重点强调了“依法立市和依法治市”。股改所需的“法”,被国资委第一次明确的提出。……(全文)[评论]
  [结语] 既然改革已经开始,那么一鼓作气达成目标是成本最小的方式。世界范围的转轨实践表明,改革最大的敌人不是选择了错误的道路,而是中途改弦易辙。动作不连贯的改革将让国民付出惨重代价。从现在的市场力量对比来看,距离股民们真正做主人的日子还有一段路程。宝钢和长电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沉默的大多数”,相反,只有改革不断深化,“股民老张”们才不会一直都是“沉默的羔羊”……[发表评论]
新浪网友热门留言评论

2005-08-23 13:42:07 新浪网友 IP:221.235.76.*
“流通股股东成为强势的说法,本身就暴露出了轻视流通股股东权益的态度”“流通股股东的地位实际上是弱势,所以流通股股东必须是 证券市场的重点保护对象”。干脆以非流通股的每股成本对流通股进行扩股,实现一夜之间全流通,免得一些既得利益份子说三捣四,夜长梦多。[发表新留言]

2005-08-23 11:01:40 新浪网友 IP:219.144.196.*

实事求是的讲:目前中国股市受伤害最大的是购买流通股的7000万“股民”。“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又回到解放前”,这句话是代表大股东利益的人不能够深刻理解的。[发表评论]

2005-08-24 09:22:21 新浪网友 IP:211.141.223.*
所谓补偿羊毛出在羊身上,现持股人接受的一点点对价,实际上由后来的持股人支付。股市的系统性问题是管理层的造成的,若不是问题公司,又与股东何干?规则都是管理层制定的,氛围都是券 商提供的,两者都是利益中人,只是哭了股东,不管是流通股东还是非流通股东,都是受害人。[发表评论]

2005-08-23 10:19:47 新浪网友 IP:222.242.11.*
是为了广大股民的根本利益,还是为了一些集团和个人的利益.斗争的十分激烈.实践将证明没有人民的一切,就没有一切。[发表评论]

2005-08-23 08:49:34 新浪网友 IP:222.43.34.*
说得好,但略显含蓄.三位所谓的专家要么是理论教条,要么基于切 身利益.我始终坚信:在我国的经济和法律界,没有什么专家,只有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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