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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中国股市荒唐的一幕》 再评股改(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15:39 新浪财经论坛

  作者:lmdragon

  二、驳“补偿流通股既无法律依据,亦无理论支撑和事实基础。”

  《荒》文作者本想对持股成本差异论和对价论全面进行批驳,但是无奈论据是在不充分,所以只好落入了偷换概念的卑劣下场。先看看他说:“持股成本差异论是无知和误解的
产物。”,事实情况是什么样的呢?先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而我们的这些上市公司的发行又是如何呢?发起人和大股东可以享受溢价发行的特权,而普通投资者却没有。再看看在公司法中,对于国企改制仅有如下规定:“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由此可见,如果上市公司是新建公司,那么国家以低价获取国有股权是违反公司法的。这种高溢价发行,只有在中国这种部分流通的市场中出现,而《荒》文作者却认为这是很自然的,他自己的理论如下:(1)非流通股东拿出有盈利能力的整体企业与流通股东分享,其持股成本不是每股净资产。

  《荒》文作者认为,非流通股股东拿出企业上市,那么这个企业一定是有盈利能力的,而且肯定会给流通股带来盈利的分享。那么,我们来看看,《荒》文作者给我们带来的是什么样的盈利能力,盈利又是如何给流通股分享的。举例:2003年南方航空上市一周即告预亏;通威股份、黔源电力,德豪润达刚上市就亏损;更不要说那些弄虚作假的公司了;。2003年,非ST公司中投资资本回报率在6%以下者占了总数的50%多。与此同时,投资率过高的问题则已到了非常可怕的地步。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持续多年超过100%甚至是1000%的投资率,而且这些公司占深沪两市上市企业的比例(其中超过100%投资率的企业占50%以上)相当大,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公司投资的边际收益率不下降才怪呢!

  这些例子,明摆着,我就不明白他们给流通股股东带来了什么,为什么还有人说他们拿出了盈利能力的企业给流通股东,这不是痴人说梦吗?还有所谓的盈利公司,拿出盈利来给流通股分享,那么我们看看流通股这些年来得到了什么?从中国上市公司分红派现来看,即便是上市公司分红派现最好的2001年,也难以令人满意。据对1049家上市公司的统计,2001年上市公司全年平均现金股利支付率仅为35.3%,远低于国外成熟证券市场平均现金股利支付率50%的水平。这就是盈利公司给流通股的分红情况,所以从这里可以看出《荒》文作者的论据滑稽而可笑了。(2)发行定价依据的是企业盈利水平而不是帐面净资产。《荒》文作者举了三一重工的例子,新股东投入9亿元取得25%股权,得以分享5000万元至8000万元左右的税后利润。那么我们看看当时三一重工的股权情况和分红情况。2003年三一重工总股本24000万股,流通股6000万股,2003年分配方案10送4元,流通股股东享受2400万元的分红,不知道《荒》文所说的5000-8000万在哪里?看看同时大股东享受了多少分红呢?是7200万元的分红。

  那么大股东上市的时候付出多少呢?47160万元(发行前每股净资产2.62元),流通股东呢?发行价格15.56元,共付出9亿3千万元。综合来看,2003年底的分红,大股东发行时付出4亿7千万元的净资产,获得了当年7200万元的分红。流通股股东呢,在付出了9亿3千万的真金白银,当年享有的分红只有2400万元。

  这就是《荒》文作者所举的例子。笔者也是在搞不清楚他用这种欺骗的手段要干什么?(3)双方自愿达成的合法市场交易价不容翻悔。《荒》文作者在他阐述的第二点里,可能自知理亏,所以又像撒泼的泼妇一样,提出了更可笑的第三点。大体意思是,反正你的钱我骗到手了,别管我是怎么搞到的,你都要认倒霉!这种强盗逻辑,居然在今天法制社会还有人胆敢说出来?!《荒》文作者说了,股票发出去了,你们也买了,这就证明是市场博弈的结果。前面还有点强盗逻辑,到这里简直就是流氓了,我想这就好像是《荒》文作者出去买东西,被贩卖假冒伪劣的商家骗了,你只能认栽,因为是他所说的市场博弈呀!!哈哈,说到这里,可能很多热已经看到《荒》文作者的本质了,就是个跳梁小丑!(4)股票发行价格不同于每股净资产是资本市场的通则。 又来偷换概念了,通行原则是合理的溢价,你见过50倍的溢价吗?你50倍溢价给投资者带来了什么?做人应该厚道,如此下去你怎么收场呢?这一点最不值一驳。(5)无知和误解不是罪过,被颠倒了的历史必须颠倒过来。 你不是说过吗,市场的博弈不容改变,怎么到这里有要分辨是非黑白了?这个世界真理就是真理,像你这样的无知无畏这最终会被历史的车轮辗碎的。你的谬误就要纠正,公理的歪曲你就视而不见,堂而皇之的说成市场博弈,这是哪家的道理呢?(6)破除“净资产崇拜”。不看净资产看什么?10几年来上市公司带给大家的太多失望,你让大家看你等预期吗?我们看不到呀?我们可怜到只能看将信将疑的净资产了。我们没办法去你们上市公司审计,我们只能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你还不让我们崇拜净资产,我想仰视你,请您告诉我们,我们了解上市公司应该看什么?看你的这个狗屁不通的长篇大论,还是…… 综上所述,《荒》文作者煞费苦心经营的论据是在站不住脚,简直可以说是绞尽脑汁的诡辩。大家不要被它的长篇大论吓倒,一定要兼听则明呀!!(未完待续)

  驳《中国股市荒唐的一幕》 再评股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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