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0-003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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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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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近年来,为了把握移动互联网游戏市场高速发展的机遇,积极拓展多元化的移动互联网游戏市场和互动娱乐形态,公司进行了一系列的投资并购,给公司带来了较大的利润贡献。因收购的几家公司具有轻资产的属性,在收购时形成了较大金额的商誉,受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游戏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监管政策的影响,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相关要求,对前期收购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杭州搜影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拇指玩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本报告期预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28.5亿元-32亿元。最终减值金额以注册会计师确认的为准。
公司对2019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基于审慎原则,进行了相关的会计处理,预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040万元–-277,040万元,同比下降-513.68%–-461.42%。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0-004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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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披露了《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1),公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艾格拉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艾格拉斯”)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阮谦等被告按照相关协议约定,以指定价格受让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内容。
二、对外投资事项进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京01民初391号),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1、阮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新疆艾格拉斯支付受让天津华泽智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优先级合伙份额的投资本金29,546.01万元及投资收益和违约金(以24,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从2018年5月28日开始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5,546.01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从2018年12月19日开始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2、舟山天地人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舟山天地人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阮谦追偿;
3、新疆艾格拉斯有权以(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18]第00003116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18]第00003117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18]第00003118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18]第00003119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登记的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4、李朝阳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配合新疆艾格拉斯办理其持有的萍乡网信永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6625%合伙份额的质押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1,900,203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均由阮谦、舟山天地人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河图洛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华泽智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
三、其他说明的事项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案件不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掌易文化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截至目前,本次案件的判决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资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如被告按此判决执行支付公司款项及违约金,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或以后年度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子公司对外投资及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资风险。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0-005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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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20年1月23日,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股东日照众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照众聚”或“合伙企业”)的告知函,获悉日照众聚的原合伙人签署了相关文件退出该合伙企业,文件签署后,日照众聚的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日照众聚与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照义聚”)将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日照义聚持有公司股份222,679,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7%,日照众聚持有公司股份12,580,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
二、一致行动人关系的相关情况
2015年,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时,日照义聚以及日照众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双义先生,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日照义聚与日照众聚为一致行动人。
三、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的相关情况
日照众聚的原合伙人签署了相关文件退出合伙企业,文件签署后,日照义聚以及日照众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后续双方在公司决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方面不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双方将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四、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事项
1、日照义聚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在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消除前后未发生变化,日照众聚持有公司的股份在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消除前后均低于5%。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吕仁高先生。本次日照义聚、日照众聚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3、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消除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的变动,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4、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消除不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告知函》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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