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保单贷款买“高收益”理财?小心陷阱!

用保单贷款买“高收益”理财?小心陷阱!
2019年11月19日 22:44 中国经济网

原标题:用保单贷款买“高收益”理财?小心陷阱!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近日,有不法人员以高收益为诱饵,欺骗保险消费者通过保单贷款或退保获取资金,用于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据悉,上述不法人员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很可能是骗局。

  消费者要知道,保单贷款需要付息,贷款期限有限,通常要在6个月内归还。若投保人到期不能归还,不但要支付罚息,甚至会因利息总和超过保单剩余现金价值而被保险公司终止保险合同,进而失去保险保障功能。

  同时,非犹豫期退保会给投保人带来经济损失。通常情况下,银行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犹豫期在15天以上,其他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犹豫期一般是10天。一旦消费者购买保险后,不满意所签的保险合同,想要退保,那么在犹豫期内办理退保基本上是没有损失的(扣除一定工本费)。但是,犹豫期过后再退保,不仅会有经济损失,以及错失原有保险合同的风险保障,而且再投保时会面临保费增加、重新计算等待期,甚至可能被拒保等风险。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理性认识投资收益与风险,警惕“高收益”骗局。前期发现部分保险消费者片面追求高收益,购买非法理财产品,后理财公司“爆雷”、“跑路”,消费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我局反映相关情况,但损失难以追回,维权道路漫长。建议保险消费者正确看待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关系,充分评估自身理财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

  此外,生财君提醒大家,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谨慎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不要受高息理财诱惑。保险消费者切勿轻信高息“理财”和以保险公司名义承诺的高额回报;拒绝被赠送礼品、“先返息”等诱饵打动;拒绝与销售人员以个人名义签订投资理财协议等。

  同时,要避免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退保”或“被理财”。不要轻易出示保单和身份证件给他人。保单属于有价单证,个人身份证是个人身份证明,请务必妥善保管,不要轻易对他人出示或交给他人代为办理退保手续,谨防不法分子借机窃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继续行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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