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向慧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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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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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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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2019年9月30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所致。
2、应收票据2019年9月30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46.9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收款所致。
3、预付账款2019年9月30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01.5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大宗原材料采购做锁价预付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2019年9月30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91.4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9年9月30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所致。
6、在建工程2019年9月30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32.8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19年9月30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所致。
8、无形资产2019年9月30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55.7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
9、开发支出2019年9月30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06.7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11、短期借款2019年9月30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31.1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2、应付职工薪酬 2019年9月30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44.6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发放上年度奖金所致。
13、其他应付款2019年9月30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68.8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和支付子公司超额业绩对价所致。
14、应付债券2019年9月30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91.7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所致。
15、递延收益2019年9月30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72.3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专项补助款所致。
16、其他权益工具2019年9月30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92.0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所致。
17、资本公积2019年9月30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63.8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利息费用 2019年1-9月发生额比2018年1-9月发生额增加314.0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利率计提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2、利息收入2019年1-9月发生额比2018年1-9月发生额增加103.0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2019年1-9月发生额比2018年1-9月发生额增加62.2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子公司处置参股公司所致。
4、营业外支出年1-9月发生额比2018年1-9月发生额增加393.8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慈善捐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9年1-9月发生额比2018年1-9月发生额增加90.8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专项补助款所致。
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019年1-9月发生额比2018年1-9月发生额增加201.2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土地款所致。
3、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19年1-9月发生额比2018年1-9月发生额增加246.3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019年1-9月发生额比2018年1-9月发增加129.3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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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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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 华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9-082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以通讯和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刘文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人员担任相关职务。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刘文剑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简历:
刘文剑先生,1974年7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广电/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大横琴科技发展公司副总裁、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9月入职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文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9-083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锦辉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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