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建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碗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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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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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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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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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6月3日经公司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花园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出售其厂房、土地等资产,2019年6月19日已收到全部转让款,并于2019年7月完成产权变更程序。
2、公司与陈鹏等各方于2015年8月签署的《投资协议》,结合标的资产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北京联拓未完成业绩承诺。各方于2019年4月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陈鹏应将持有的公司309.77万股减持所得补偿给上市公司,并将其持有的全部北京联拓19.18%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陈鹏已将其持有的公司309.77万股减持所得补偿给了公司,但一直未向公司无偿转让其持有的北京联拓19.18%股权,已违反协议约定。2019年6月14日临海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公司与陈鹏的合同纠纷案件,并于2019年9月出具的(2019)浙1082民初4408号《民事判决书》。
截至目前,相关股权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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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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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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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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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9-07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公司董事谢建平、蔡飞飞、周林林及独立董事毛美英、周岳江、胡凌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67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74万元;本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30.366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5.5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703.0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18.23%。
公司预计2019年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且人民币汇率波动、生产效率提升等综合因素导致毛利率上升,同时考虑2019年前三季度已产生的股票公允价值浮盈、资产处置收益等综合因素,导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增加。故公司预计2019年实现净利润与2018年相比有所增加,预计金额为4亿元至5亿元。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9-08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洪麟芝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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