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志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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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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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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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分析
(1)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91.17%,主要受本报告期货款客户票据付款方式减少影响;
(2)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227.49%,主要受本报告期母公司原材料采购支付预付款增加影响;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是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将所持 有的对北京华卓世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指定为以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4)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56.25%,主要受本报告期子公司摩安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款增加影响;
(5)投资性房地产较期初减少90.63%,主要受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后作价出资子公司影响;
(6)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59.81%,主要受本报告期母公司二期工程增加影响;
(7)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减少57.9%,主要受本报告期母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影响;
(8)其他非流动性资产较期初减少51.22%,主要受本报告期工程预付形成非流动性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核算影响;
(9)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74.32%,主要受本报告期公司预收货款增加影响;
(10)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92.17%,主要受本报告期应交的税费已缴影响;
(11)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55.32%,主要受本报告期公司归还实际控制人借款影响;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受本报告期公司借款到期归还影响;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变动情况及分析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1.72%,主要受本报告期公司电缆板块营收减少及子公司摩安投资业务量下降影响;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40.53%,主要受本报告期公司电缆板块营收减少对应的营业成本减少影响;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48.81%,主要主要受本报告期公司电缆板块土地使用税减少影响;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8.76%,主要受本报告期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金额减少影响;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82.88%,主要受本报告期公司销售回款增加冲回资产减值损失影响;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22.73%,主要受本报告期公司处置全资子公司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影响;
(7)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1.05%,主要受本报告期获取的政府补助减少影响;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8.18%,主要受本报告期公司根据修订的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列示的影响;
(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73.69%,主要主要是受本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减少影响;
3、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7.55%,主要受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影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35%元,主要受公司处置全资子公司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收到的现金影响;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5.62%,主要受本报告期公司归还实际控制人借款影响;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受本报告期公司汇率损益结转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至 7 月,收到政府补助 1,164,8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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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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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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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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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5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产回报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3、投资品种
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4、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短期理财产品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财务部门委托理财业务的具体操作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并形成书面报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
该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 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使用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5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5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2日以电话结合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部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长朱志兰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详见2019年10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公司拟定于2019年11月15日(周五)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5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2日以电话结合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监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全体监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9-052)。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是由于承接公司业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变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9-055)。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55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3 )。
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收到大华的《告知函》获悉:原审计团队离开立信并加入大华。为保障业务与服务的延续性,公司拟提议变更大华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合伙期限:2012年2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立信业务团队加入了大华,大华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将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通过后,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将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本次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并与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行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2019年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将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最终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是由于承接公司业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变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56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15:00至2019年11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
8、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9年11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在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9年11月13日(星期三)9:00-12:00、13:00-16:00;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 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01306
4、注意事项
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纪律见附件3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张勰
联系电话:021-58979608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电子邮箱:zhangx@mornelectric.com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场会议纪律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1”。
2、投票简称:“摩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以下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与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则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提案进行表决。
4.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场会议纪律
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纪律如下:
1. 除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2. 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组织,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票数量和持股人名称。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延长发言时间。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问题,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3.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若在会议召开中存在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主持人或公司其他相关人员有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退场。如其不服从,工作人员可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制止。
4. 与会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遵守并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任何人在会议现场录音、照相和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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