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区检察院坚持“稳、暖、抚三字诀” 深入推进控告申诉工作

深圳罗湖区检察院坚持“稳、暖、抚三字诀” 深入推进控告申诉工作
2019年03月20日 20:14 法制网
深圳罗湖区检察院坚持“稳、暖、抚三字诀” 深入推进控告申诉工作

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深圳3月20日电 记者唐荣 通讯员李世栋 过去一年,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为民司法理念,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开展“信访维稳”、“司法救助”、“国家赔偿”等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稳、暖、抚”三字诀,全面加大对冤假错案的防范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建设平安城区、和谐城区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介绍,2018年,该院重点推行重大信访专报,妥善处置了“国金系列信访案”、“甲阳系列信访案”、胡某某、梁某某等重大复杂信访案件。共依法办结控告申诉事项124件228人,其中依托网络平台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人次,服务热线共为来电咨询群众解答60人次。

“稳”字当头 确保维稳工作安全 

“按照‘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总要求,加大案件妥善处置、接访解答、矛盾化解和安保维稳等力度;对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切实做好源头防范和管控,进行耐心引导,帮助疏导情绪,解决合理困难;对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依法处置违法行为,着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罗湖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道。

“暖”字为先 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据了解,为确保司法救助应救尽救,该院坚持抓好《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的学习,牢固树立“主动作为,应救尽救”的理念,不仅切实改变了“申请才救,不申请不救”的传统做法,还重点推行主动告知、主动协助、主动调查“三主动”举措,通过及时、精准救助体现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把法制惠民落到实处。

去年10月,该院结合“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时,首次对办理的杨某某国家司法救助一案开展公开宣告,受邀参加活动的有9位全国及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暖心的司法救助政策,切实给在困境之中的申请人杨某某予以帮助和支撑,助其度过生存困境,重燃生活的希望。

2018年,罗湖区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救助金额共计9万余元。

“抚”字为本 彰显司法公正

据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赔偿法》和《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上,积极畅通赔偿请求渠道,依法支持当事人行驶赔偿请求权,确保做到该赔则赔、应赔尽赔,“受理一件、办理一件、息诉一件”。在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方面,对被害人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给予抚慰,从而确保刑事赔偿权利保障的功能,为切实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建设法治城区奠定了扎实的司法基础。

2018年,罗湖区检察院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7件,赔偿金额共计40余万元。

罗湖区 司法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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