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09日 01:39 中国证券报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19-010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7日下午15:00至2019年3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17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王春立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338,962,02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265%。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338,128,521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652%。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833,500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336,950,02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331%。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336,950,021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754% 。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012,0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4%。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9人,代表股份1,178,500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份总数0.1898%;通过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833,500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份总数1.2828%。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2,012,0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4%。其中A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178,500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8%。B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833,500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艳丽、黄伟祥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

  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北京京粮油脂有限公司2019年期货套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

  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丽、黄伟祥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19-011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关颖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颖女士正式出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

  关颖女士简历

  关颖,女,1972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是否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否

  是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无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是否为失信责任主体:否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19-012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08)。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凭证主要情况

  1、发行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增益系列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3、凭证约定(年化):2.56%

  4、认购金额:人民币38,700万元

  5、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6、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产品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相关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现金管理业务,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19-013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食品”)于2019年3月8日为其全资子公司京粮(新加坡)国际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京粮新加坡”)于荷兰合作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美元4,000万元(折合人民币26,8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经参加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二、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京粮食品对京粮新加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5,000万元(含美元4,000万元)。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京粮新加坡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800万元,京粮新加坡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8,2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京粮(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4月13日

  注册地:新加坡

  董事主席:李翠玲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油脂、油料作物(包括大豆、芝麻、亚麻籽、葵花油、大豆油、高粱、小麦等)的进出口贸易。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京粮食品100%股权,京粮食品持有京粮新加坡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058.15万元,负债总额345.52万元,净资产712.63万元,营业收入2375.94万元,利润总额26.61万元,净利润24.33万元。

  经查询,被担保方京粮新加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京粮食品

  被担保方:京粮新加坡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之后的满2年

  担保金额:美元4,000万元(折合人民币26,8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基于公司日常进出口贸易相关业务的需求,本次京粮新加坡于荷兰合作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的贷款,有利于缓解京粮新加坡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为支持京粮新加坡的发展,保证其正常生产发展所需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京粮食品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

  2、担保风险控制判断:被担保对象京粮新加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企业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

  3、其他股东担保情况:京粮新加坡为京粮食品全资子公司。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折合人民币总计23.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09.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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