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9年03月09日 01:40 中国证券报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东传动”)于2019年2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的2018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问询函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0亿元,同比增长12.94%,其中各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66亿元、5.56亿元、3.62亿元和4.3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0.19亿元、0.26亿元、0.48亿元和0.56亿元。请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请结合你公司经营环境、汽车行业情况、销售政策等因素,说明不同季度间营业收入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结合你公司各项业务成本费用情况、原材料价格等因素,说明在汽车行业整体产销量下降的情况下,营业收入、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说明;

  (3)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说明你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回复】

  (1)请结合你公司经营环境、汽车行业情况、销售政策等因素,说明不同季度间营业收入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不同季度间营业收入存在差异的原因

  公司2018年一至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6,584.39万元、55,641.35万元、36,182.93万元、43,552.84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1.27%、32.36%、21.04%、25.33%,二季度的营业收入占比最高,四季度次之,一、三季度的营业收入较为接近。

  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较高主要是由于下游整车制造商对公司重型系列传动轴、轻微型系列传动轴采购金额大幅增长。

  二、公司不同季度间营业收入差异的合理性

  公司主要从事非等速传动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产品主要是以直销方式销售给下游商用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客户。公司不同季度间营业收入的差异与下游商用车市场的波动相关,经查询Wind资讯数据库,2018年全国商用车分季度销售量分为108.28万辆、120.20万辆、94.66万辆及113.94万辆,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全国商用车销量走势对比如下图所示:

  ■

  数据来源:全国商用车销量数据来自Wind资讯,公司营业收入以千万元为单位。

  由上图也可看出,公司不同季度营业收入的波动与公司所处汽车行业中商用车细分市场销售量的季度波动趋势基本一致,公司不同季度间营业收入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2)请结合你公司各项业务成本费用情况、原材料价格等因素,说明在汽车行业整体产销量下降的情况下,营业收入、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说明;

  一、2018年度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

  公司2018年度、2017年度营业收入分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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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加19,700.38万元,增长12.94%,主要是由于:①2018年公司非等速传动轴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整轴销售收入同比增加5,998.56万元,增长4.72%;②2018年公司非等速传动轴配件销售收入同比增加7,152.55万元,增长40.18%,其中配件出口销售收入同比增加3,445.52万元,增长39.18%。

  二、2018年度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合理性

  (一)2018年商用车产销增长较好,带动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非等速传动轴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可分为轻型、中型、重型、工程机械、客车、皮卡与SUV等系列,主要用于商用车、工程机械(装载机、起重机)、特种车辆等。2018年我国汽车产业受政策因素和宏观经济的影响,产销增速低于年初预计,行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增速趋缓,增幅回落,全年国内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2,780.9万辆和2,808.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2%和2.8%,2018年汽车市场整体产销量下降主要系乘用车市场产销量下降所致,2018年全国乘用车产销量分别完成2,348.87万辆和2,352.9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41%和4.81%,但公司所处的商用车细分领域产销量均逆势增长,2018年全国商用车产销量分别达到428万辆和437.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7%和5.1%。

  (二)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符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趋势。

  上市公司中仅有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万向钱潮传动轴有限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传动轴分公司从事传动轴生产,我们除选取万向钱潮、富奥股份作为可比公司以外,另外选取2家主要客户为商用车行业的上市公司银轮股份湘油泵作为可比公司,公司与可比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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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湘油泵的数据来自其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银轮股份的数据来自其披露的2018年业绩报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万向钱潮、富奥股份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或2018年业绩快报。

  由上表可以看出,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

  综合2018年商用车细分市场的发展状况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具有合理性。

  三、主营业务毛利率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2017年度、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93%、31.57%,2018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1.64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公司工程机械系列传动轴、传动轴配件销售收入占比、毛利率均有所提升,具体如下:①2018年公司工程机械系列传动轴销量由2017年的21.08万套增加至2018年的43.18万套,销量增长104.84%,收入相应增长103.78%,公司工程机械系列传动轴产能利用率得到提高,产生规模效应,单位成本得到降低,毛利率有所提高;②2018年公司毛利率较高的配件出口业务收入增长较多,带动配件销售整体毛利率提高。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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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湘油泵的数据来自其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银轮股份的数据来自其披露的2018年业绩报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万向钱潮、富奥股份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或2018年业绩快报。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整体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与万向钱潮、富奥股份、银轮股份、湘油泵相比,公司专注于非等速传动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连续多年占据国内非等速传动轴行业龙头位置,在规模效应和产业链布局较长的综合影响下,公司产品的单位成本相对较低,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

  (3)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说明你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公司在国内非等速传动轴行业逐步确立了龙头地位,上市公司中仅有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万向钱潮传动轴有限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传动轴分公司从事传动轴生产,前者在外部配套市场与公司形成一定的竞争关系,后者主要为一汽提供内部配套。根据万向钱潮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万向钱潮传动轴有限公司2017年的营业收入为81,770.07万元,净利润为2,433.74万元。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未公开披露传动分公司的经营数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公司整体的规模优势、产业链优势、领先的技术能力和独特的工艺流程优势、管理优势及营销服务优势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一、规模优势

  公司是国内非等速传动轴生产龙头企业,是行业标准的制订者之一。目前公司具备年产数百万套非等速传动轴的生产能力,能够生产8000多个品种,是全国品种较多、规格较全的专业非等速传动轴制造商,拥有先进的、专业化的生产、检测设备,在非等速传动轴市场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综合市场占有率多年稳居行业首位。

  二、产业链优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锻造专门为公司提供传动轴主要零部件毛坯件,与公司位于同一产业园区,有助于公司节约生产成本和缩短新产品开发周期,有助于中兴锻造公司模具的研制与主机厂新产品设计开发同步进行,提高了公司对主机制造商新产品开发要求的快速反应能力。

  2015年度,公司收购了许昌远博机械有限公司部分经营性资产,可以为公司提供商用车、工程机械、乘用车所用的传动轴专用优质型钢管;还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废料作为原材料,生产公司所需产品。通过收购进一步延长公司产品产业链,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2016年9月,公司收购重庆远东5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对重庆远东持有100%的股权,对西南地区的布局进一步完善。

  三、领先的技术能力和独特的工艺流程

  公司拥有实力雄厚的商用车传动轴研发团队,一直致力于传动轴的研发生产,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公司已经拥有国内领先的传动轴制造技术。公司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河南省汽车传动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高性能轻量化传动轴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省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热处理技术院士工作站”等。截止2018年底,公司累计拥有各类专利授权274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外观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221项,获得软件著作权4项。并在各级报刊杂志及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23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显示出公司在技术、工艺、科研、开发等方面的能力和优势。

  四、管理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成熟、稳定、专业的管理团队。经过多年的生产经营,通过不断改进、优化,总结出一套适合公司自身发展的内部管理体系,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稳步发展提供了保证,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多年来一直处于行业龙头地位。

  公司建立有严格的品质控制和保证体系,公司通过了ISO/TS16949:200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使公司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专业的管理团队、精益生产管理和严格的品质控制体系使公司得以低成本、高效率地提供高品质的产品。

  五、营销服务优势

  公司推行“精益生产零距离、汽车基地建分厂”的策略,在全国主要大型汽车生产基地投资建厂,完善市场网络战略布局,给客户带来便捷的服务,与国内著名汽车生产厂商建立长期战略配套合作关系,公司拥有行业内大批高素质的客户资源;同时参与整车厂新产品的同步开发,满足客户需要,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建立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整车制造商的售后要求能作出快速反映。

  2、报告期内,你公司应收账款期初余额3.68亿元,期末余额4.14亿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34.87万元。请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请结合你公司销售政策、信用政策等因素,说明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平均回款期和整体回款情况;

  (2)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说明你公司前述回款情况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请结合你公司销售政策、信用政策等因素,说明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平均回款期和整体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远东传动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主要为按客户订单生产并以直接销售方式供应给整车制造商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行业地位、双方业务量大小和历史回款状况等因素,针对不同客户制定了不同的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一般给予客户3个月的信用期。

  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 2018年度的应收账款平均回款期分别为135.69天、93.35天、92.88天,2016应收账款平均回款期较长,主要是由于2016年公司下游商用车和工程机械行业较低迷,公司营业收入处于周期性波谷阶段,同时2016年年初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低位,随着下游商用车和工程机械行业市场行情的好转,2017年、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长,客户回款较2016年有所加快,客户已基本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进行付款,公司货款回收整体较为正常。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周转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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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应收转款周转期=365天/周转率

  (2)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说明你公司前述回款情况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周转期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的年报,截至本回复签署日,万向钱潮、富奥股份、银轮股份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17年和2018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2016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但与银轮股份和湘油泵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原因是:①万向钱潮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普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根据万向钱潮公开披露信息显示,万向钱潮除生产汽车零部件之外,还从事物资贸易业务,贸易类业务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一般高于汽车零部件厂商;②除万向钱潮之外,富奥股份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是富奥股份的大股东为一汽集团,富奥股份主要为一汽集团供应除整车关键零部件外的汽车核心零部件(底盘、转向等,前五大客户中除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外均为一汽集团下属公司),富奥股份货款回收速度相对较快。公司最近三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稳步提高与最近三年商用车市场销量逐年增长的趋势相匹配。

  3、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42.83%。请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请结合行业地位、销售政策等因素,说明你公司是否对特定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2)请说明你公司销售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若存在,请说明具体原因与合理性;

  (3)请说明相关客户是否与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关系;若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

  (1)请结合行业地位、销售政策等因素,说明你公司是否对特定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2018年度,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当年销售总额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不对特定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具体分析如下:

  一、结合公司行业地位分析是否对特定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一)传动轴行业市场竞争格局

  传动轴行业市场竞争呈现出以下格局:少数实力较强的传动轴生产企业占领主要的主机配套市场;规模较小、技术实力弱、品牌知名度不高的多数传动轴生产企业,主要靠低价优势占领部分低端主机配套市场和维修服务市场,在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由此可得,高端传动轴生产主要集中在少数实力较强的传动轴生产企业。

  (二)公司下游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非等速传动轴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用于商用车、工程机械(装载机、起重机)、特种车辆等。由于技术和规模的要求,国内商用车汽车制造企业市场集中度较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的《2018年汽车分车型前十家生产企业销量排名》,2018年中国商用车销量排名前五位的企业依次为东风公司、北汽福田、上汽通用五菱、中国一汽、中国重汽,前五大商用车制造商合计销量208.58万辆,占中国商用车销量的47.72%。国内商用车行业集中度较高的特点决定了为之配套的相关汽车零部件企业的主要客户相对集中。

  (三)公司在国内非等速传动轴行业处于龙头地位

  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公司已成长为中国非等速传动轴生产龙头企业,是传动轴行业标准的制订者之一。公司下游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使得公司为之配套的传动轴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报告期内,远东传动主要客户集中在北汽福田、陕西重汽、上汽等国内的主要商用车制造商以及徐州重型、柳工、厦工、山东临工、卡特彼勒、三一重工、中联重工等国内主要的工程机械制造商。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远东传动来自前5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8.13%、45.66%和42.83%,公司产品销售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当年销售总额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不对特定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二、结合公司销售政策分析是否对特定客户构成依赖

  报告期内,远东传动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主要为按客户订单生产并以直接销售方式供应给整车制造商及零部件制造商,信用账期原则上一般不超过90天,不存在对特定客户约定特殊销售政策的情形。

  综上,结合传动轴市场竞争格局、公司下游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公司在非等速传动轴行业的龙头地位以及公司的销售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传动轴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但不存在对特定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形。

  (2)请说明你公司销售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若存在,请说明具体原因与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为万向钱潮、富奥股份、银轮股份、湘油泵。2016年至2018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集中度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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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客户集中度指的是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

  注2: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客户集中度数据取自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远东传动的销售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客户集中度不存在重大差异。

  (3)请说明相关客户是否与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关系;若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

  经自查,上述前五大客户与我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4、报告期内,你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412.09万元,同比增长188.99%,主要系出售老厂区资产所致。你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披露《公开拍卖老厂区资产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5),称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格为6,400万元,其中拍卖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81.96万元,评估价值为6,271.95万元。请结合老厂区周边地价、土地规划情况、房屋用途等因素,说明出售老厂区资产的原因,以及评估增值的合理性。

  【回复】

  一、出售老厂资产的原因

  老厂区紧邻村民区,南面、北面是尚集镇西街村民住宅,东面是尚集镇南北路,西面是107国道。本次出售的老厂区资产包括老厂区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建筑物以及部分闲置设备。其中房屋建构筑物建设年代较为久远,建成时间为1970年-1990年,机器设备购置年代也为1970年-1990年,已使用年限较长。依据《许昌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老厂区所在片区将整体规划为城镇商住地,已不适合继续生产和使用。而且老厂区生产已经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公司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增强资金流动性,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防止目前厂房、土地处于闲置状态给公司资源造成浪费,决定将该资产进行处置。老厂区资产出售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老厂区资产评估增值情况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并于2018年8月2日出具了中天华资评报字【2018】第1386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资产主要系老厂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

  本次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采用成本法,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评估。产权持有单位申报的资产账面总额681.96万元,资产总评估值为6,271.95万元,增值额为5,589.99万元,增值率为819.69%。具体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

  (一)房屋建筑物

  该类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老厂区房屋建构筑物建设年代较为久远,建筑结构主要为混合或者砖木,主要建成时间为1972年-1990年,使用年限大多超过30年,且有部分房屋建筑物处于报废或荒废状态,未报废或荒废房屋使用价值较小,因此房屋建筑物的评估增值具有合理。

  (二)机器设备

  该类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老厂区的机器设备购买时间为1974年-1990年,使用年限较长。由于购买时间较早,大多数机器设备现在已经无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处于报废状态,其他机器设备使用价值较低,因此机器增资评估增值合理。

  (三)土地使用权

  该类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选取老厂区附近两个地块作为参考,对比如下:

  ■

  如上表所示,老厂区土地与参考地块差异如下:(1)老厂区土地存在地上附着物,主要为建成时间久远的生产车间和办公楼,而参考地块地上无附作物,两者地块土地状况不同;(2)老厂区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60年,而参考地块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两者地块使用年限不同;(3)虽然老厂区土地与参考地块同为住宅用地,但是老厂区土地毗邻尚集镇东街村和西街村,且老厂区土地为公司生产经营使用,周边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而参考地块可建成容积率不超过3.0的普通商品住宅,两者潜在价值存在差异。鉴于上述差异,老厂区土地使用权评估单价与参考地块出让价格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5、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125.58万元。你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披露《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4),称截至2018年11月16日,公司2018年累计收到政府补助3,665.43万元。请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自查政府补助是否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请结合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政策,自查你公司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1)自查政府补助是否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8年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企业装修补贴款”一部分与收益相关,一部分与资产项目相关,2018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132.89万元。

  根据《中小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4号:上市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公告格式》规定,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2017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21.18万元,资产272,577.31万元。2018年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886.3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73%,2018年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068.42万元,占2017年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资产比例为0.76%。

  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4)。公告显示,截止公告日(2018年11月16日)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3,665.43万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其中797.28万元系拆迁补偿款(拆迁事项已于2017年12月26日公告,编号2017-032),不属于政府补助,计入资产处置收益核算。

  经自查,公司政府补助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请结合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政策,自查你公司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根据补助内容,划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根据会计准则要求,我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政府补贴说明如下:

  补助1:根据许昌县科技局和许昌县财政局许县科字[2007]30号、许县科字[2009]12号文件,公司收到许昌县财政局拨付的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年产100万套商用车传动轴项目,该项目已于2009年完工验收并转入固定资产,公司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平均结转计入损益,2018年度结转其他收益48.28万元。

  补助2:根据许昌县科技局许县科字[2011]26号文件,公司收到许昌县财政局拨付的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传动轴柔性中间支承试验方法和检测设备应用开发项目,该项目已于2012年底完工验收并转入固定资产,公司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平均结转计入损益,2018年度结转其他收益5.00万元。

  补助3: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豫发改投资(2013)1358号文件,公司收到许昌县财政局拨付的资金855万元,专项用于年产150万套商用车传动轴精密智能热处理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已于2014年完工验收并转入固定资产,公司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平均结转计入损益,2018年度结转其他收益85.50万元。

  补助4:根据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和许昌市财政局许工信【2015】172号文件,公司收到许昌县财政局拨付的资金125万元,专项用于年产30万套高舒适性商务车传动轴总承项目,该项目未明确政府补助款具体用途,收到后按固定资产、费用和流动资金分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80.38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44.63万元,所购置的资产于2016年交付使用,公司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平均结转计入损益,2018年度结转其他收益8.04万元。

  补助5:根据豫发改投资【2013】1358号文件,公司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拨付资金760万元,专项用于年产2万吨传动轴零部件数字化无飞边精锻生产线项目改扩建工程,该项目已于2013年底完工验收并转入固定资产,公司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平均结转计入损益,2018年度结转其他收益76.00万元。

  补助6:根据许昌市财政局文件许财预指【2018】45号关于下达2018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许昌市建安区工信局拨付资金849万元,专项用于高端汽车传动轴智能调质生产线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经费,该项目已于2017年5月完工投入使用,公司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平均结转计入损益,2018年度结转其他收益14.15万元。

  补助7:根据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文件许集聚【2018】107号关于申请拨付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发展基金,公司收到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拨付资金1,150万元,用于智能化改造、汽车传动系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产业园项目尚在建设期,故该笔补助资金尚未摊销。

  补助8:根据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文件许集聚【2017】55号关于申请落实企业装修补贴的请示。公司收到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拨付资金200万用于企业装修补贴,该项目已于2017年全部完工,与资产相关的支出为69.43万元,故该项目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69.43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30.57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按照房屋折旧年限平均结转计入损益,2018年度结转其他收益2.31万元,2018年度共计结转其他收益132.89万元。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金额超过100万元政府补贴说明如下:

  补助8:根据许昌市财政局、许昌市科学技术局(许财预指【2018】24号文件)《关于下达2018年省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公司于2018年11月收到许昌市建安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拔付的2018年省重大科技专项经费100.00万元,用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速驱动轴研发与智能制造技术应用项目,等速驱动轴零部件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研发项目本期发生研发费用140.67万元元,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100.00万元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取得时直接计入其他收益100.00万元。

  补助9:2017年省重大科技专项后补助项目资金政府补助:根据许昌市财政局(许财预指【2017】333号文件)《关于下达2017年省重大科技专项后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公司于2018年11月收到许昌市建安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拔付的2017年省重大科技专项后补助项目资金300.00万元,用于商用车传动轴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研究改造后补助项目,项目2017年已完工,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300.00万元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取得时直接计入其他收益300.00万元。

  补助10:2016年度纳税十强企业奖励资金政府补助:根据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建安政【2017】3号文件)《建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6年度纳税十强企业稳增长保态势突出贡献企业的决定》,公司于2018年3月收到许昌市建安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拔付的2016年度纳税十强企业奖励资金100.00万元,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100.00万元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取得时直接计入其他收益100.00万元。

  补助11:2017年省市级企业研发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政府补助:根据许昌市财政局、许昌市科学技术局(许财预指【2017】324号文件)《关于下达2017年省、市级企业研发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公司于2018年11月收到许昌市建安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拔付的2017年省市级企业研发财政补助专项资金138.95万元,项目2017年已完工,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138.95万元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取得时直接计入其他收益138.95万元。

  综上,公司已经根据补助内容,划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6、报告期内,你公司于2018年6月4日以1,481万元受让许昌远东华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原名许昌钱潮远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华盛”)54.73%股权,此后远东华盛成为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请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远东华盛2017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61.67万元,净利润为-1,182.20万元;截至2018年5月31日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09万元,净利润为-234.07万元。请披露远东华盛近三年主要经营情况,以及主要财务数据等;

  (2)请说明在远东华盛持续亏损的情形下,你公司受让其剩余股权使其成为全资子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3)报告期内,你公司对远东华盛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4,924.51万元。你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关联方借款期末账面余额为5,873.46万元,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第一名的关联方借款额为4,924.51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6.79%。请补充说明4,924.51万元的关联方借款发生时间、借款对象,是否构成对远东华盛的财务资助;若构成,是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1)远东华盛2017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61.67万元,净利润为-1,182.20万元;截至2018年5月31日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09万元,净利润为-234.07万元。请披露远东华盛近三年主要经营情况,以及主要财务数据等;

  近三年,远东华盛逐年减少对外销售。最近三年,远东华盛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请说明在远东华盛持续亏损的情形下,你公司受让其剩余股权使其成为全资子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远东华盛是由传动轴总厂(远东传动前身)和万向钱潮共同投资设立,于1996年1月2日在许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该公司自成立之日至本次股权转让前,万向钱潮和远东传动分别持有股权54.73%和45.27%;主要经营场所为许昌市北郊尚集镇,与公司相邻;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汽车万向节总成、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远东华盛成立初期主要为万向钱潮及远东传动生产所需的汽车零部件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由万向钱潮及其关联方提供,所生产的产品主要销售给万向钱潮及远东传动。后续,由于万向钱潮与远东传动各自市场布局、战略规划的调整,二者向其采购金额逐渐减少。

  公司拟将部分锻造的产能安放在远东华盛厂区进行生产。同时,拟将传动轴业务中用于生产平衡片、中间支撑所用的小零件(如橡胶件)等的附件部由老厂区搬至远东华盛厂区。此外,远东华盛原有设备中的部分设备可用于生产差速器、花键轴等零部件。

  公司为远东华盛创始股东之一,且远东华盛土地使用权及厂房所处地点与公司相邻,远东华盛可在必要时新购买机器设备扩大公司产能,进而与公司现有厂区形成集群效应,有利于总体的生产运输安排,有效利用资源。因此,由于地理位置所带来的协同效应,远东华盛的土地和厂房价值对于公司而言较高,收购远东华盛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内,你公司对远东华盛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4,924.51万元。你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关联方借款期末账面余额为5,873.46万元,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第一名的关联方借款额为4,924.51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6.79%。请补充说明4,924.51万元的关联方借款发生时间、借款对象,是否构成对远东华盛的财务资助;若构成,是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远东传动其他应收款对远东华盛的4,924.51万元中,有4,910万元是在收购子公司剩余股权过户之前完成转账,剩余14.51万元(2018年10月23日转款)是远东华盛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股权登记全部完成后发生。上述4,910万元的转款是远东传动购买远东华盛54.73%股权交易的一部分。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在2018年5月30日前由远东传动拨款给远东华盛,用于远东华盛在2018年5月31日前支付对外应付款项(包括委托贷款本息等)。本次股权交易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于2018年6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协议签署前,双方初步确认在2018年5月30日前的负债主要为向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钱潮”)通过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万向钱潮参股)委托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29.59万元,应付供应商货款880.41万元(包括万向钱潮子公司货款782.05万元),合计4,9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远东传动于2018年5月28日至5月29日分笔合计4,910万元转至远东华盛。远东华盛归还万向钱潮委托贷款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15.72万元(经双方最终测算及商定,利息最终确定为15.72万元),支付万向钱潮子公司浙江大鼎贸易有限公司和湖北钱潮精密件有限公司货款782.05万元,其他供应商98.36万元,合计4,896.13万元。剩余13.87万元留存远东华盛账户。至此,远东华盛所有应付款项(包括委托贷款本息等)均已结清。因此,远东传动转款4,910万元至远东华盛,是远东传动与万向钱潮股权交易的一部分,交易对方是万向钱潮,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标准。鉴于若本次股权转让最终未能完成,万向钱潮将向远东华盛返还该等款项,并由远东华盛返还远东传动,在4,910万元转款时点尚未能最终确定远东传动与万向钱潮本次股权交易的完整对价等信息,因此由公司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行使了决策权进行了转款,且暂未公告相关投资事宜。2018年6月4日,公司与万向钱潮完成了《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并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时披露了“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6)”。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涉及的向远东华盛转款不属于对远东华盛财务资助,而是一揽子股权交易的一部分。

  7、报告期内,你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亿元,同比减少264.38%,主要系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及产品未到期所致。请自查你公司报告期内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是否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一、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2,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以下简称“郑州银行”)签订了“郑州银行金梧桐畅享208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合同,公司使用人民币6,9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向郑州银行购买“郑州银行金梧桐畅享208号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已于2018年8月27日公告。

  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结构性存款”合同,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向光大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已于2018年11月29日公告。

  二、报告期内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投资理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可滚动使用。

  经公司自查,报告期内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已经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8、你公司于2018年8月18日披露《设立汽车传动系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3),称汽车传动系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智能项目”)共分三期。请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你公司对智能项目的总投资预计为30.03亿元,资金来源为全部自筹,请说明智能项目最新的资金筹集情况;

  (2)智能项目的最新进展及三期项目的具体资金投入情况;

  (3)智能项目一期为年产200万套等速万向节驱动轴总成项目,你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公告编号:2019-010)中涉及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请说明前述两个项目的关系。

  【回复】

  (1)你公司对智能项目的总投资预计为30.03亿元,资金来源为全部自筹,请说明智能项目最新的资金筹集情况;

  智能项目三期合计所需投资金额约30.03亿元,每期的投资金额均较高,单独使用自有资金难以满足投资需求。除自有资金外,公司计划采用多种方式筹集项目所需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市场再融资、银行借款等。具体的筹集方式视项目的实际进度,自有资金情况,以及各融资渠道成本综合判断确定。

  公司已于2018年四季度开始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智能项目中的一期,截至2018年年末已投入土地费用6,588.40万元,工程等支出5,250.13万元。一期项目总投资为95,731.97万元,由于投资金额较大且回收期较长,为满足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的81,370万元投入该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一期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少于一期项目拟投入金额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智能项目的最新进展及三期项目的具体资金投入情况;

  公司已对智能项目中的一期项目进行投入,截至2018年年末已投入土地费用6,588.4万元,工程等支出5,250.13万元。二期及三期项目仍未取得相关土地权属。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公司会优先进行一期的投资建设,并根据资金情况及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适时推进后两期的工程。

  三期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投资概算中,一期项目已完成土地购置并开始厂房建设,总体建设概算能够按照已取得土地使用权面积、厂房面积及规划产品所需设备投入等进行详细测算。二期及三期由于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及厂房的最终面积尚未确定,因此目前的投资概算主要依据规划产品所需设备投入以及前期规划的厂房面积等信息进行初步测算。

  (3)智能项目一期为年产200万套等速万向节驱动轴总成项目,你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公告编号:2019-010)中涉及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请说明前述两个项目的关系。

  智能项目一期为年产200万套等速万向节驱动轴总成项目即为2019年2月18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公告编号:2019-010)中涉及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该项目是智能项目合计三期项目中的第一期。

  该项目取得了许昌市建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017-411023-36-03-030000。《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列示的项目名字“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根据许昌市建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证明中列示的项目名称进行了列示。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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