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抢注商标” 任 羽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09:00 解放日报

  某地日前传出消息,尽管“神七”的发射计划尚未公布,但以“神七”、“神八”为关键词的商标已被抢注,因为这些意义重大的商标一旦转手,就可收获注册费用几十倍的转手费。消息还称,越来越多的职业商标抢注人正在寻找有创意的商标,以便及时注册,待价而沽。

  笔者以为,抢注商标确实有其可取之处,但也有待规范。

  首先,职业商标抢注人的诞生代表了社会各界已强烈意识到商标的作用,知道用商标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民族文化。近年来,有关“西游记”、“红楼梦”等极具中国特色的符号被国外机构或企业注册成商标,多少人扼腕叹息。自从国内有了职业商标注册人后,我们不难发现,很多有意义的事件都成为我们自己的商标,留在了中国。

  其次,抢注

商标也体现出一种创新精神。一个出色的商标不仅叫得响亮,而且让人回味无穷。当刘翔跑出12秒88的世界纪录时,就有商标抢注人将“12.88”注册成运动产品商标。可见,申请注册商标的过程,其实是一种创作过程,代表了注册人对某一事件、某一文化等特定事物的思索和反思。

  再次,适当鼓励商标抢注,也是对有关企业和机构的激励:职业商标注册人的兴起恰恰是看准企业在商标注册上的“后知后觉”,如果企业不能及时把自己的品牌通过商标注册的形式保护下来,就可能遭受抢注风险。在职业商标抢注人的“抢逼围”下,相信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重视和保护商标。

  在肯定抢注商标的同时,笔者以为其中暴露出的问题也不能忽视。无论是前段时间报道的“中央一套”、“二人转”、甚至“三光”商标,还是傍名牌、搞抄袭式的商标注册手段,都不应该鼓励。因为这类行为抢注的不是创意,而是哗众取宠。尽管我国降低了商标注册门槛以推动商标发展,但不代表支持恶意抢注、“

无厘头”抢注。为防止类似行为,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出台补充条款,遏制这些有损商标形象的行为。只有不断完善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环境,我们才能培养出更多叫得响、亮得出的好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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