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新政的挤出效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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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11:55 经济参考报 | |||||||||
刚刚过去的5月,可称之为近年来房地产调控最为猛烈的时段。5月17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了进一步搞好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实施细则(被称为“国六条”);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提出15条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措施,笔者以为,虽然其对房地产调控的真正效应还有待时日,但其挤出效应与加减模式已有显现。
据有关媒体报道,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在30日和31日两天,各房地产交易所出现了“爆棚”现象,拥挤在柜台前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的买卖双方,都希望能在6月1日房地产政策“新老划断”之前按照老政策完成交易。仅30日,南京市住宅日过户登记量达1191套,比平时翻一番,创下南京日成交量新高。 迫于新政压力,曾热衷于投资购房的业主出于对资金周转和市场风险的考虑,纷纷在仅有的两天内来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此情此景既在预料之内,又出乎意料地表现强烈,可谓之为新政的挤出效应。它是通过税收杠杆作用,把一些以套利为生的投资房挤了出来,大大缩减了房地产投机者和短期投资者的获利空间,有助于住房向“以居住为主”的转变。同时,此政策的师范作用不可小视,它告诫购房者,买房时一定要理智,不然将在流转交易时付出不少于3%的成本。 新政还明确地表示要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提出两个70%,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笔者以为,这应称之为加减模式,它收紧了以前地方在土地供应上的一些控制权,控制了用于豪宅的土地供应,而又加大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用强硬指标将一直扭曲的住房结构调整过来。 同时还要看到,任何政策指向都是双刃剑。比如,住房五年内转手交易需缴纳全额营业税,在遏制投机购房的同时将会影响二手房的流通;“双70%”在优先保证中低收入人群购房的同时,可能会造成三五年后90平方米住房供应过剩。但是在当前房地产痼疾缠身的情况下,政府只有下猛药才有救治机会,这也是权衡利弊,采用利大于弊的明智之举。 如今,“6·1”时限已过,但是房产新政的“挤出效应”仍会延续。因为很多投资客恐难等五年后再脱手手中的房,可能会牺牲资金成本而寻找更好的机会成本。当然也会有部分业主转身去当“房东”,以租金补房贷月供。笔者以为,新政的加减模式将会开启我国房地产市场开发、供给模式的新篇章。即让市场之手合理调节针对中高收入人群对住房的需求;针对大部分中等收入者,政府可在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运用行政之手托上一把,让他们通过自己多年努力,靠积蓄和贷款共同作用解决住房问题;而对低收入家庭,政府则会利用行政手段保障他们有栖身之所,体现“居者有其屋”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样就会让各种人群在房地产市场上各取所需,各得其所。 子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