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完善推动科学发展的经济调节机制
坚强有力、灵敏有效而又务实有度的经济调节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完善经济调节机制是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体制保障的关键内容。近10多年来,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进展缓慢,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相关改革不到位,经济调节杠杆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因此,应围绕推动科学发展,着力推进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方面的体
制改革,形成完善的经济调节体系,促使市场主体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到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上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应抓紧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相应调整和规范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间的财政收支关系,确保财权、事权相匹配,使各级政府都能通过公共财政满足履行其承担的公共事务的需要。完善中央与地方、省对县乡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农村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推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物业税等改革,强化税收杠杆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和约束。
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应加快推进国有金融企业股份制改革,形成能动、自律、富有活力而又具有健全内控机制的微观金融基础。推进政策性金融体系改革,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金融机构。积极发展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构建满足不同类型需求的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金融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强化金融杠杆的运用,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对金融和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
在投资体制改革方面,应在进一步落实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的自主权、完善相关风险承担机制的同时,健全投资的宏观调控体系,通过规划、政策、信息发布、严格市场准入等手段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抑制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在价格体制改革方面,应着眼于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有利于促进协调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水、电、煤、石油、天然气等基础产品和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价格,合理调整教育、卫生、文化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和产品的价格,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
着力构建市场主体能动与规范运作的制度基础和社会环境
实现科学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科学管理和有效调节,而且依赖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社会成员的能动与规范性运作。这是政府实现管理和调节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的基础。形成市场主体能动与规范运作的制度基础和社会环境,应从三个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加快企业制度创新。加大国有独资企业的改革力度,着力完善产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个体私营企业以改革独资产权和家族管理为重点,创新企业制度。
以遵规履约为核心,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和信用记录为重点,形成信用跟踪、征集、分析制度,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相应建立健全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着眼于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合理权益和推动诚实守信,全面推进市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资产权利、市场交易、市场监管、劳动者权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法制基础。与此同时,加强执法和执法监督,保障各项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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