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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谨防开发商“下有对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11:03 经济参考报

  对中央政府最近接连出台的一系列稳定房地产市场政策,不少人在肯定其对市场正面影响的同时,也对相关调控措施能否全部落实到位表示出一定程度的担心,从一些地方市场反映出来的动态看,的确存在着个别开发商千方百计钻政策空子,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套把戏。

  有报道说,“国六条”出台以来,一些开发商为了继续维持销售火爆假象,仍然在
搞人为“造市”,明明刚开盘不久的楼盘,竟宣称80%以上已经卖出去,实则将好房子囤积起来,诱导购房者上当。

  此外,对于国办在转发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提出的,在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等具体要求,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要防止开发商变相将小

户型变成大户型,以抬高销售价格,或者将中小户型商品房都建在城市边远郊区,让老百姓买得起却住不成。

  谨防开发商“下有对策”,最根本的办法是相关政府部门要强化对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实际上,前一段时间各地

房地产市场出现的种种不良现象,比如开发商囤积土地和房源、人为造市抬高房价等等,都与地方政府对市场的监管不严有很大关系,以至一些城市的土地和商品房交易漏洞颇多,房价居高不下,市场矛盾越积越多。

  为了防止新一轮调控措施落实不力,中央政府一方面将相关规定尽量细化,另一方面则从规范土地供应、控制房地产开发信贷以及整顿市场交易秩序等角度出发,加大对开发商的管理力度。但是,要把这些政策措施变成市场行动,既需要地方政府的认真贯彻落实,更离不开市场参与者——开发商们的自觉自律。不可否认,任何制度都有其不尽完善的一面,何况影响市场经济的人为因素很多,倘若参与市场的各方都搞“下有对策”,用不正当手段为自己赚取利益,那市场的运转早晚要出大问题。

  从长远看,一个健康发展的房地产市场,无论对消费者还是开发商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在混乱的市场状态下,也许有人浑水摸鱼,靠投机炒作等手段赚取一些不义之财,但是无序竞争的最终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是任何正规的经营者所不愿意看到的,也是一个健康发展的市场体系所不能够容许的。所以,守法合规经营,应该是所有开发商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当然,要实现这一目标,光靠开发商的觉悟是远远不够的,政府要从不断完善法律和监管制度入手,为所有经营者提供一个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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