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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房市减税不应局限于保障领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02:3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吴睿鸫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称,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按《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我看来,国家在对个人购置经济适用房以及取得廉租房实行减免税的同时,也应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有贡献的企业,给予减税“阳光”的照射。此次国家在房地产市场,较大幅度地启动减税计划,不仅能减轻弱势群体购房租房和承建政府保障房企业的经济负担,更为重要的是,对规范房地产税收,降低行业成本,遏制居高不下的房价,将起到重要作用。

  然而,从这次实施减税层面上看,笔者注意到,尽管国家在住房租赁市场也有减税动作,但是大部分减税的着眼点,集中在政府住房保障领域,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两大块。

  其实,在我国房地产三级市场上,税收负担之重,大家都心知肚明。譬如说,税率为3%的契税;税率为5%的营业税;从30%到60%税率为四级累进税率的土地增值税;税率为营业税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3%的教育费附加税;税率为0.5%。的印花税;另外,还有房屋销售所得税、二手房转让税……

  难怪乎,在今年的“两会”上,代表委员对房地产税收,进行了齐声声讨。有委员接受媒体采访时尖锐地指出,房地产开发经营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12项税收,税制繁复且内外有别,具有可转嫁性,是房价居高的一个原因。

  毋庸置疑的是,政府对房地产开征系列税收,其本意是想通过税负来控制房价,努力实现民众人人都有房住的美好愿景。那么,初衷良好的公共政策为何精准度不够,相反,还会误伤购买者呢?因为,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政策存在着先天性缺陷。具体讲,房地产的税负集中在开发与流通环节,而对房产的保有环节没有涉及到,因此,房产持有者无法按照占有资源的量,缴纳数量不等的税款,显然,这不仅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和公正性,还会导致不少个人和开发商,故意囤积土地,恣意投机,最终使房价像难以驯服的野兽一样,一路狂奔。

  所以,笔者建议,以中国当今房地产领域的现状,要实现和谐社会的梦想和人人有房的远景目标,就必须采取更具远见卓识性的措施,那就是对现有的房地产税收进行全面审视,一方面对现行的房地产税收来一次彻底清理,所有涉及到的税种该合并的合并,不合理的就应立即扫地出门。;另一方面,尽快启动整个房地产领域税收减税计划,切实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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