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征税与用税信用比纳税信用更重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 02:21 中华工商时报

  吴睿鸫

  中国纳税信用网是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授权指定的纳税信用企业及其相关信息的发布平台,该网于12月7日开通,首次向社会公布3万余家A级纳税信用企业共计5万余条信息。

  就目前而言,笔者觉得,税务机关在征税信用以及政府在用税信用方面,做到还很不理想,甚至与纳税人的要求相差遥远。从征税信用上来看,税务人员人情税、关系税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税务人员,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利用手中的特权,把税收执法权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还有些税务干部有意曲解税收法规,擅自出台涉税文件。据统计,我国2001年共查出与国家税法不符的涉税文件1458份,其中税务机关内部文件387份,地方党政和其他部门文件1071份,各地违反税收制度金额高达21.4亿元。

  政府在用税信用上,同样是容不得半点乐观。譬如,广为公众诟病的“三公消费”———公车消费、公款旅游和公款吃喝,一年下来就要浪费纳税人数千亿元的血汗钱;政府机关在每年年底前,想尽一切办法,突击花掉上千亿元的国库收入,更是让公众目瞪口呆……

  因此,笔者觉得,国家在积极构建纳税信用的同时,更应构建征税与用税信用。两厢相比,构建征税和用税信用,倒显得比纳税信用建设更为紧要和迫切。在笔者看来,以中国当今的现状,要实现信用社会的目标和

和谐社会的梦想,就必须采取更具远见卓识性的措施。

  一方面,在税务机关征税信用构建领域。要尽快提升税务人员素质,加大税收立法力度,提升税收立法级次,树立税法的法律权威,提高税收立法信用;规范清理税收法规,统一法律口径,定期组织对税收法规进行清理规范,将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法规一律扫地出门。

  与此同时,在政府用税信用建设上,最起码应做到两点:其一,要增强税款使用的公开和监督。由于现行国家预算制度过于粗放化和表面化,缺乏纳税人监督机制,难以真正体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本质,因此,笔者建议,今后国家预算不仅要向基层延伸(到乡镇一级),还要将各级政府的公共支出预算以及使用情况的全过程纳入监督体系,确保今后税款走到哪里,纳税人的双眼都盯到哪里。其二,大力惩处各种腐败行为,保证税款安全。在惩处贪污腐败问题上,我们不仅要盯紧官员贪污公款行为,还要看紧官员的软腐败行为,比如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行为,只有双管齐下,才能保证税款合理使用与安全。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